不少体制内的朋友,一接到挂职锻炼的通知,心里都会犯嘀咕:“我去挂职单位干活,这级别待遇是原单位发,还是挂职单位给啊?” 毕竟这关系到实实在在的收入、福利,还有晋升相关的级别认定,半点含糊不得。今天就用大白话把这事讲明白,不管是准备挂职的、正在挂职的,看完都能心里有数。
先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结论:绝大多数情况下,体制内挂职锻炼期间,你的级别认定和主要待遇,都是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和保障的。挂职单位一般只负责你在挂职期间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顶多给点差旅费、餐补这类小额补贴,核心的工资、福利、社保这些,还是得找原单位。
可能有人会问,为啥不能让挂职单位发呢?其实核心原因就一个:挂职锻炼的本质是“临时工作交流”,不是“调动工作”。你去挂职,身份没变,人事关系、编制都还在原单位,相当于原单位把你“借”到挂职单位帮忙,你的“根”还在原来那。就像你从家里把工具借给邻居用,工具的所有权还是你的,邻居只负责用,不负责给工具“发工资”一个道理。
具体来说,这几类核心待遇肯定是原单位负责:一是基本工资和级别工资,这是和你的编制、级别直接挂钩的,编制在原单位,这部分钱就只能原单位发;二是各类社保、公积金,这些都是跟着人事关系走的,人事关系不动,缴纳主体自然还是原单位;三是年终绩效、各类专项补贴,只要你不是正式调动,原单位就不能把你排除在发放范围之外,顶多会根据你挂职期间的出勤、考核情况,由挂职单位出具意见,原单位来核定具体金额。
那挂职单位会负责啥呢?主要是和挂职工作直接相关的小额补贴。比如你去异地挂职,挂职单位可能会给你发交通补贴、租房补贴,解决异地工作的实际困难;在单位食堂吃饭,可能会有餐补;如果需要加班、出差,挂职期间的加班费、差旅费,一般也是由挂职单位按规定报销。这些都不是核心待遇,只是为了让你更好地开展挂职工作的辅助保障。
这里要提醒大家一个关键注意点:千万别把“挂职”和“调动”搞混了。如果是正式调动,人事关系、编制都转到新单位,那级别待遇就由新单位负责;但挂职是临时的,一般期限是1到2年,到期后还要回原单位,所以人事关系不能动,待遇自然也不能转。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上级组织部门有明确文件规定的,比如某些重点挂职项目,明确要求挂职单位承担部分待遇,这种要以文件为准,但这种情况很少见,大部分还是按“原单位负责核心待遇”的规则来。
可能还有人会担心:我去挂职了,原单位会不会忘了给我发待遇?其实不用怕,按规定,原单位有义务保障挂职人员的待遇。建议大家挂职前,主动和原单位的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对接好,问清楚工资发放、补贴申报的具体流程;同时也和挂职单位的相关部门沟通好,明确哪些补贴由挂职单位发放、怎么报销。最好把这些沟通的结果形成书面记录,比如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避免后续出现扯皮、遗漏的情况。
总结一下就是:体制内挂职,核心原则是“人事关系在哪,级别待遇就由哪负责”。原单位管核心的工资、社保、绩效,挂职单位管辅助的小额补贴。把这个原则记牢,再提前对接好相关部门,挂职期间的待遇问题就不用愁了。毕竟挂职锻炼的核心是积累经验、提升能力,把待遇问题提前理顺,才能更安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