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来的妈妈》,去年在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拿下最佳主角银贝壳奖,全场1800名观众起立鼓掌长达二十分钟。电影还没在国内正式上映,就已经把舆论场撕成了两半。
拍了什么
我们先说说这部电影本身。
导演秦晓宇花了七年时间打磨这个项目,故事的原型人物赵箫泓亲自出演女主角:一个因反抗家暴失手致人死亡、服刑十年后出狱重建生活的母亲。

入狱时儿子才一岁,十年里她没见过孩子,靠着对杂志上儿童画报的临摹,画了一整本想象中儿子从一岁到十一岁的样子。
出狱后她要面对两个至难的任务:让从未叫过她“妈妈”的儿子重新接纳自己,以及向那个被她杀死了儿子的婆婆求得谅解。
导演自己说得很清楚:法律已经做出了审判,电影想问的是“之后呢”。
至少在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这套“之后呢”的叙事是奏效的。

赵箫泓一个素人演员,第一次面对镜头就拿下了国际A类电影节的表演大奖。她在领奖台上说的那句“我特别想感谢一个人--我自己”,被反复引用、转发、解读,几乎成了整部电影的slogan。支持者从中读出了女性绝地重生的力量,反对者则从中嗅到了“受害者人设”的包装味儿。
判决与电影
电影获奖的消息传回国内后,我们按图索骥找到了当年的判决书。

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及陕西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案发当晚两人因“支床”这样的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厮打,赵箫泓退到客厅后主动拿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刺向丈夫胸部,造成主动脉根部破裂、心包填塞死亡。
根据法医鉴定显示,死者心包膜上部有1.5x0.2cm裂口,主动脉根部可见一1.0x0.2cm裂口,创口特征与“下意识挥了一下”的辩解之间存在不小的落差。
电影讲了一个“长期受虐、忍无可忍、失手反抗”的故事;而判决书呈现的,更接近一个“家庭矛盾激化后主动持刀伤害”的案件。两种叙事之间的落差之大,足以让任何认真看过判决书的观众打个问号。
也难怪有网友尖锐地评论:在法庭上翻不了的案,拍一部自己演自己的电影就翻过去了。
“真实”与“真是”
影片创作者和支持者在意的或许是“之后”:不管当年的事实如何,法律已经做出了审判,人也服完了刑,那么一个刑满释放的人有没有权利讲述自己的人生?有没有资格重新开始?这些追问本身是有道理的。
但质疑者抓住的是“之前”:你讲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你可以虚构一个故事,表达出想要表达的东西,大家看不看就看你故事讲得好不好;你也可以跟拍女主,像纪录片一样记录下来,后续大家如何评论也由大家评说。
千不该万不该,让当事人自己演自己的故事,一切以她的视角来定,最后说这是“真实”的,是在还原事实。
你凭什么定义它真实?
“真实事件改编”这个标签在电影宣传中是一个弹性极大的词——它可以是“取材于真实案件”,也可以是“根据当事人自述改编”,还可以是“核心情节均有司法文书支撑”。
一旦发现这种信任建立在相当不稳固的事实基础上,观众不仅不会接受,反而会引起更大的反弹。
艺人的标准
国家之前已经通过判决告诉大众:PC、偷税的艺人都会被处罚、禁业。

而一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十五年、服刑十年的前科人员,为什么可以在电影中担任主演,甚至出国领奖、回国卖票?
这个对比很难不让人产生想法。
更耐人寻味的是,导演秦晓宇还有一部计划2030年上映的新片,同样打算找真实的囚犯在监狱中实拍。

这到底是在关注边缘人群,还是在发掘一条“崭新又宽阔”的题材蓝海?
对于导演其人,我们不好妄下定论。
但我们知道:一部电影有表达自由,观众自然也有质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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