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秋,四十二岁的陈曼收到大学班长刘强的群消息:“陈曼做东,周末外滩XX荟聚会,大家狠狠宰她一顿!”陈曼皱了皱眉,她只提过组织聚会,没说请客。
但看着群里瞬间刷屏的“陈总威武”,昔日那个穿着发白牛仔裤的贫困生心底泛起一丝虚荣,她默认了。

外滩XX荟包间,黄浦江夜景璀璨。巨大的圆桌上摆满龙虾、鲍鱼和东星斑。起初气氛拘谨,几杯红酒下肚后渐渐热络。班
花王莉笑着又加了两瓶名庄红酒:“反正陈总请客!”有人起哄要鱼子酱,奉承话不绝于耳:“陈总这身行头就够我们吃半年了!”
陈曼的笑容渐渐僵硬。她看着这些老同学,发现没人问她这些年累不累,话题始终围绕她的财富。一种深深的失落取代了最初的虚荣。
晚上九点半,服务生递上账单:“八万六千元。”
包厢瞬间安静,所有目光聚焦在陈曼身上。
漫长的十分钟里,陈曼想起创业时睡地下室的日子,想起公司正在经历的资金压力。她深吸一口气:
“班长,你误会了。我只发起聚会,没说请客。这顿饭AA,每人4700元。”
空气凝固了,随即炸开锅:
“你这么有钱还在乎这点?”
“说好请客现在反悔,耍我们呢?”
“八万多让我们A?早知道谁点那些菜!”
僵持中,陈曼刷了自己的卡独自离开。她以为事情到此为止。
一周后,法院传票送达。刘强、王莉等十八位同学联名起诉,要求她支付全部餐费,理由是她默许“做东”,构成“单方允诺”。
法庭上,法官仔细查阅证据后宣判:
“社交活动中,发起人不必然承担全部费用。在缺乏明确请客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参与者应自行承担消费费用。驳回原告诉求,餐费由所有参与者平均分担。”
陈曼赢了官司,却毫无喜悦。
那晚她独自走进一家小面馆,阳春面的热气熏湿了她的眼眶。她想起大学时和室友分吃一包方便面,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那时笑得那么真心。
手机震动,班级群正在激烈讨论判决结果。她默默点了退出,看着窗外霓虹闪烁的上海。这顿天价晚餐没有赢家,只有被摊开在账单上的人性,和一段彻底断裂的青春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