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神煞详解:伏尸、伏尸杀
原创/琴鹤堂国学
八字神煞伏尸与伏尸杀,二者极易混淆。
伏尸:即太岁之子星,俗云犯太岁者。
伏尸杀:寅巳申亥人见辛亥日,子午卯酉人见辛酉日,辰戌丑未人见辛未日。
或寅巳申亥人丁壬日见辛亥时,子午卯酉人戊癸日见辛酉时,辰戌丑未人甲己日见辛未时。
伏尸杀,又名裸形神,四冲之末有辛金,主杀物故,恐不得善终。人命值之,如八字不成格局,再见凶神会聚,不问贵贱尊卑,并主分尸而终,若其不然亦不见尸首。大凡此杀最忌四柱中亡神、羊刃杀,定知不出三十岁以前恶死。
驾前神煞歌:
太岁剑锋伏尸同,二曰太阳并天空。
三是丧门主孝服,四为勾绞贯索凶。
五飞官符并五鬼,六曰死符小耗攻。
七是栏杆并大耗,八为暴败天厄同。
九是飞廉白虎位,十为福星卷舌匆。
十一天狗吊客患,十二病符切莫逢。
又:岁驾剑锋伏尸寄,二为天空仍可畏。
丧门地雌孝服来,四为贯索勾神虑。
官符五鬼及飞符,死符小耗月德具。
岁破大耗阑干并,八为暴败天厄至。
九是白虎即天雄,天德绞杀卷舌忌。
十一吊客与天狗,十二病符蓦越位。
《续编星命总括新集》有云:
十九曰伏尸杀:
寅巳申亥人见辛亥,子午卯酉人见辛酉,辰戌丑未人见辛未。
大抵人命值之,不问贵贱尊卑,并主分尸而终,若其不然亦不见尸首也。大凡此杀最忌四柱中亡神、羊刃杀,定知不出三十岁以前恶死也。
诗曰:
伏尸杀號裸形神,恶杀哪堪又见侵。
不出三旬须恶死,思量难可保全身。
以真实案例为证:
蔡京:丁亥、壬寅、壬辰、辛亥。
以纳音禄命古法论:
寅巳申亥人丁壬日见辛亥时,为伏尸杀,主不得善终。
丁亥年生,见壬寅月,丁人以壬为正官,且地支见寅亥合,故入六合官星格。合于年月则幼时祖业必厚,早年名利必得意。
丁年生于亥时,亥为天乙贵人。丁亥年纳音屋上土,土命见亥为词馆。合主入贵人居词馆格。
丁年取象为长虹,亥时取象为沧海。辛亥时纳音钗钏金为秀。合主入丙丁入于乾户格。
为何蔡京会晚年遭遇流放而死呢?与他四同八字的少年,为何会坠河而死呢?
命前五辰为宅,命后五辰为墓,亥年见辰日为宅。壬癸为黑煞,黑煞临宅墓,亥年见壬辰为黑煞临门格,故主漂流凶祸。
以子平格局法论:
壬水日元生于亥时,四柱无官星透干,入日禄归时格。《喜忌篇》云:“日禄归时没官星,号青云得路。”
壬日逢时透辛印,金坚受水相涵,文学堪夸。
正印归禄,居翰苑而掌科举。
印逢禄地,必入高等学府。
壬见寅月为文昌贵人,再见年透正财,归禄逢财遇文昌,艺术扬名。
更妙日时夹卯贵,一个玄机暗里存,故主文贵之命。
《三命通会》云:“壬辰日辛亥时生,清秀贵达,但不得善终。”金兵攻宋,率家南逃,被钦宗放逐岭南,途中死于潭州。
郜光先:癸巳、乙丑、壬辰、辛亥。
寅巳申亥人丁壬日见辛亥时,为伏尸杀,主不得善终。
明朝兵部尚书、太子少保郜光先(1533~1589),字子孝,号文川,山西长治人,明朝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太子少保,卒赠太子太保。死后破棺被戮。
褚太初:甲申、丙寅、壬午、辛亥。
寅巳申亥人丁壬日见辛亥时,为伏尸杀,主不得善终。
褚太初检讨,以因脏贾祸,弃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