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城施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用好民生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日前,我市印发《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住房政策若干措施》,从加力促进住房消费、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优化“房票”安置模式、公积金提额扩围等方面推出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全面激活住房消费潜力
加力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贴。
●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补贴。
●对购买市中心城区新建地下车位且购买价格每个不高于3.5万元(含3.5万元)的,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1500元补贴;购买价格每个在3.5万元以上的,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3000元补贴,不限制车位购买个数。
落实人才“安居优享”政策
●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转正人才,由市级财政直发安家补助10万元至40万元,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安家补助金额上浮25%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贷款金额1%给予1年财政贴息(最高贴息不超过1万元)。
●符合市本级或所在辖区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申请资格的人才,由人才所属辖区提供3—5年的人才公寓住房保障。
支持房地产企业促销
●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向巴中市外购房者累计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面积)达到:3万(含)至4万(不含)平方米、4万(含)至5万(不含)平方米、5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分别奖补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与过去相比,每个档次均增加100万元。
●安排市级财政资金200万元,在市外开展城市品质推介和房产营销活动;安排市级财政资金200万元,采取多种方式在市内开展线上线下房交会活动及宣传推介活动,鼓励住房消费。
扎实筑牢民生住房底线
加强特需人群住房保障力度
●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享受灵活就业群体缴存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将一定比例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供应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
推广实施青年驿站
●将存量商品房或闲置商业用房改造为青年驿站;按照《巴中市青年驿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来巴求职应聘、创业就业且在城区无住房的青年提供15天内免费住宿。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积极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利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政策,按照以需定购、合理定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收购一批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明晰的存量商品房或符合国省收购条件的保交楼、保交房项目或司法拍卖处置的商品房发展为保障性住房。
优化“房票”安置模式
●加大“房票”安置实施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探索拓展“房票”安置实施范围。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探索优化“房票”安置政策支持激励。
●支持选择“房票”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叠加享受本措施规定的其他相关补贴政策。
住房公积金提额扩围
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或视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法定计息基础上,额外给予0.5%缴存补贴。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双缴存人家庭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贷款最高可贷50万元。
●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引进人才、退役安置人员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在以上基础上再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将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限提高至1.5万元/年,多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1.8万元/年。
扩大提取使用范围●开通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
来源:巴中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