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品经营备案¥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违反本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只要从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定义的“艺术品”经营活动,无论规模大小、线上线下,均需备案。
备案材料(以北京为例)
1、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
2、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事项告知承诺书;
3、授权书等。
注意⚠️: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艺术品经营”相关项目(如“艺术品销售”“艺术品展览”等),申请表所选经营活动类型要与执照经营范围一致。
备案流程
申请:按照要求填写《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提交申请;
受理:符合审查标准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决定:符合告知承诺条件的,核发《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