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石,对于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按时足额获取工程款项,既是维持企业正常周转的核心保障,也是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基本体现。然而,在贵州省毕节市倒天河流域土地治理项目二号路延伸段的建设过程中,却出现了一起令人揪心的工程款拖欠事件。项目负责人朱宏波及其企业深陷漫长的权益维护之路,经营与生活均遭遇重创。
一、主要事实及依据(二)合同签订情况
2012 年 7 月 10 日,朱宏波所在企业依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德溪建设公司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德溪二号路延伸段项目全长 940 米,总投资额约 3500 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 年 7 月 10 日,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4 月 30 日,总工期 290 日历天。


合同中清晰列明,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 70% BT 融资与 30% 银行贷款。合同签订后,朱宏波的企业即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筹备施工,满心期待项目顺利推进,如期获得合理报酬,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三)项目实施情况
然而,项目推进过程中,德溪建设公司的相关操作让原本顺畅的施工陷入困境。2013 年 4 月 1 日,该项目正式开工,但由于德溪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完成项目涉及的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工作,导致工期大幅延长,从最初约定的 9 个月拖延至 90 个月。
这漫长的拖延,给朱宏波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为了维持工程的推进,公司不得不承担巨额的不合理用工成本:
1、工人们在工地等待,却因拆迁问题无法正常施工,但工资仍需支付;
2、设备闲置在现场,产生了高昂的闲置费用;
3、公司为项目筹集的资金,因工期延长,利息也大幅增加。

(四)验收及竣工审计情况
2020年5月7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会议中同意为缓解德溪片区交通压力和德溪二号路延伸段项目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进行分段验收、分段结算并分段移交,先行组织验收德溪二号路延伸段已完工部分。
2020年6月10日,召开德溪二号路延伸段项目工程质量验收会,参加验收的包括施工单位、业主单位、质安站、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验收结果均为合格。这一切的成绩,是朱宏波的公司不畏困难,极协调各方资源换来的,是朱宏波和工人们无数个日夜的付出和坚持,契约精神令人敬佩。
2021 年 11 月 22 日,德溪建设公司委托的审计单位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确认德溪二号路延伸段项目结算总价为,并最终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审计单位审定为3600余元。
二、朱宏波及公司面临困境这笔巨额工程款的拖欠,将朱宏波推向了濒危的边缘,公司的资金链即将断裂,甚至无法正常运转。股东们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多年的投资可能付诸东流;工人工资无法发放,许多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都成了问题。


更为残酷的是,公司因无力偿还银行借款和支付材料款,信用受损,在商业合作中举步维艰。朱宏波本人,也因公司陷入困境,家庭遭受了重创。
为了筹集资金维持公司运转,朱宏波四处奔波,向亲戚朋友借了个遍,那些曾经亲密无间的亲朋好友,如今看到他都避之不及。他被逼无奈申请了网贷,信用卡也被刷爆,每天都要面对无数个催款电话和短信,精神几乎崩溃。他的眼神中失去了往日的光彩,整个人瞬间变得苍老,家庭更是因此濒临破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德溪建设公司与朱宏波的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而德溪建设公司的拖欠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德溪建设公司未能按时完成拆迁征地工作,导致工期严重延误,这一责任明确在德溪建设公司,但公司却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反而让朱宏波承担了巨额的额外成本。而在工程款支付上,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事后居然没有受到任何监管部门的查处,这不禁让人深思,是否有恃无恐?
三、艰难维权面对如此猖獗的违法欺压。朱宏波积极展开了维权行动,向相关单位递交了上访信,详细阐述了项目的背景、合同签订情况、实施过程中的阻碍及成本增加、工程款拖欠现状及严重后果等情况,并提出了明确的诉求:
1、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协调德溪建设公司,督促其尽快支付剩余的2000多万元工程款,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使企业能够恢复基本运营。
2、期望政府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类似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支付进行有效监管,避免此类拖欠工程款问题再次发生,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然而维权进度并不理想,尽管他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相关部门虽然表示会关注和处理,但实际的协调效果并不理想。德溪建设公司依然拖延支付工程款,朱宏波依然在困境中挣扎。
四、呼吁与期待这起工程款拖欠事件并非个例,它折射出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部分秩序问题。民营企业在市场经营中本就面临诸多挑战,工程款拖欠问题更是让其生存发展雪上加霜。
我们呼吁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类问题,加大对工程款拖欠行为的整治力度:一方面,积极协调解决朱宏波企业的工程款拖欠诉求,帮助企业走出经营困境;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对工程项目实施全流程及资金支付的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工程款拖欠问题的发生。
同时,我们也期待社会各界关注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状况,给予像朱宏波这样坚守契约精神、积极自救的企业家更多理解与支持。法律的公正不容亵渎,契约精神的底线不可突破。我们坚信,在各方努力下,正义终将到来,朱宏波的企业一定能顺利拿回应得的工程款,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让员工安心工作,让企业重拾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