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号,台湾“三中案”二审结果公布,蔡正元被判三年半有期徒刑,罪名是业务侵占,指控他用自己公司的钱填补中影的亏空,判决出来后第二天,民进党前立委郑丽文立刻批评这个判决缺乏逻辑,认为这是针对个人,郑丽文和蔡正元平时关系不好,这次却公开支持他,确实让人感到意外。

蔡正元在2005年协助马英九处理中影公司的财务问题,他用自己的公司垫付资金,账目操作被检方紧盯不放,关键点在于,检方曾经暗示,只要蔡正元指认马英九低价出售党产,就能摆脱麻烦,但蔡正元没有这样做,他强调价格是他本人决定,与其他人无关,现在判决下来,很多人觉得情况奇怪,钱是蔡正元自己的,也没有进入他的个人账户,却被认定成侵占行为。

国民党方面反应很快,马上就说要帮他把这个案子上诉到最高法院,主要针对违反商业会计法的部分进行辩护,马英九本人没有直接表态,但他身边的人萧旭岑发布了一篇长文,称赞蔡正元是个了不起的人,还提到台湾人也是中国人,意思很清楚,他们不打算挑战判决本身,但也不承认蔡正元是罪犯,这种处理方式显得很灵活,既避开了嫌疑,又表明了立场。

郑丽文和蔡正元过去经常争吵,现在却站在了一起,这说明蓝营内部正在发生变化,并非表面看起来那么松散,蔡正元早就做好坐牢的准备,心里最牵挂的是妻子和孩子,他拒绝接受他人给的钱,引发了公众的同情,原本的硬汉形象逐渐转变为为家庭牺牲的角色。

从法律角度看仍有回旋余地,上诉主要围绕程序问题和证据问题展开,网络上很多人开始讨论,用自己公司的资金解救公司是否构成犯罪,有人引用韩国和日本的类似案例进行比较,哪些地方的当事人并未因此入狱,这个台湾地区的案件逐渐显露出被用作政治手段的迹象。
从更深处看,这件事不是单独发生的,这几年党产案经常针对特定对象,罪名不够明确,时机又很微妙,像去年柯文哲的案子节奏就很相似,大家渐渐觉得选举前查办几个大人物几乎成了一种惯例,年轻人在网络上也在讨论法治是否真的那么中立,这事还没结束,接下来怎么发展要看最高法院怎么判决,也要看社会还能不能继续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