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住湖州长兴,为了搬东西方便,把车停别人车位上了。
搬完东西,他说自己忘了挪。
就过了一夜。
第二天过去一看,四扇车门全被踹了。
坑坑洼洼的,有一扇已经变形,打不开了。
赵先生反省了自己的行为,这个他认。
但他说监控严重缺失,想找物业赔。
车位主人那边呢?
人家说自己是文明人,小区监控很密集,让找物业好好查。
一个说监控没有,一个说监控很多。
到底听谁的?
物业的说法更有意思——这个地方的监控确实没有,物业费都交不齐,没钱装。
而且物业在群里反复提醒过,不要占用别人车位。
赵先生停别人车位的时候,物业专门说过别停久了。
他自己的车位就在不远,几步路的事,就是不愿意走。
这话听着扎心不?
自己的车位就在旁边,图方便停别人那儿,还忘了挪。
你说车位主人气不气?
但话说回来,气归气,四扇车门全踹变形,这事儿也有点过了。
赵先生占车位不对,这个是事实。
但踹车的人呢?你在暗处,人家在明处。
你觉得你伸张正义了?
法律上,占用他人车位是民事侵权,权利人可以要求挪车、赔偿。
但踹坏别人的车,那是故意毁坏财物。
损失要是超过五千,可能就不是赔钱能了事的了。
物业这边也尴尬。
监控没有,管理上肯定有漏洞。
但人家在群里反复提醒过,该说的都说了。
赵先生想找物业赔,能不能赔、该赔多少,这个得看合同怎么约定的。
整件事看下来,没有赢家。
赵先生车坏了,得修。
车位主人车位被占了一夜,气也受了,还得被怀疑是不是自己干的。
物业被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
踹车的人呢?觉得自己替天行道了?真要查出来,麻烦更大。
其实这事儿表面看是停车纠纷,往深了想,是咱们在处理冲突时候的老毛病——要么忍,要么狠,中间那条好好说话的路没人走。
赵先生觉得“就停一晚不至于”,车位主人觉得“占我车位就是欺负我”,踹车的人觉得“我这是在替大家出气”。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委屈。
可问题是,你觉得自己有理,就能把别人的车踹成那样?
你觉得对方欺负你,就能用更狠的方式还回去?
这种“以恶制恶”的逻辑,看着解气,实际上谁都没落着好。
你说这事儿到底该怪谁?
是怪赵先生忘了挪车?
还是怪踹车的人下手太狠?
还是怪物业监控没到位?
评论区聊聊,这事儿你怎么看。
来源:1818黄金眼、新浪新闻、中华网、腾讯新闻
赵先生住湖州长兴,为了搬东西方便,把车停别人车位上了。 搬完东西,他...
赵先生住湖州长兴,为了搬东西方便,把车停别人车位上了。
搬完东西,他说自己忘了挪。
就过了一夜。
第二天过去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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