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超市买肉买米花了三十多,付款记录显示六百多,一看小票多了茶叶

在湖北,刘女士的一次日常购物经历,险些让她损失数百元。这天,她到附近超市买了精品腿肉、香米和芹菜,三样商品合计35.8元

在湖北,刘女士的一次日常购物经历,险些让她损失数百元。这天,她到附近超市买了精品腿肉、香米和芹菜,三样商品合计35.8元。扫码付款后,她便匆匆回家准备晚饭。

饭后,刘女士习惯性地翻看手机支付记录,却意外发现一笔655.8元的扣款,时间恰好与超市购物吻合。她顿时警觉起来,仔细翻找购物袋,找到了被随手塞进去的小票。小票显示,除了她购买的几样商品外,还多出了一项价值620元的茶叶。

明明没拿过茶叶,为何会多出这笔消费?刘女士随即返回超市讨要说法。面对质问,超市工作人员简单回应称“是系统问题”,并准备直接将多收的款项退还。对于这种轻描淡写的处理方式,刘女士显然并不满意。所幸超市负责人随后出面,态度诚恳地表达了歉意,并主动退回了多收的620元。刘女士见对方认错,便没有再深究。

事后,刘女士将自己的经历发到网上,提醒消费者留意支付记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这起事件看似简单,却折射出消费维权中常见的问题。对于刘女士而言,若不是偶然查看支付记录,这620元便可能石沉大海。而对于超市一方,多收款项后的处理方式,也直接关系到顾客对商家的信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超市多收款项的行为性质需根据具体原因判断。如果是因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误将他人购买的商品计入刘女士账单,这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超市应当将多收的620元退还给刘女士。

如果商家是故意利用模糊结算、虚假录入等方式多收款项,则可能构成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若查实超市确有欺诈行为,刘女士本可获得500元赔偿。

此外,这起事件中真正购买了茶叶的顾客,如果已正常付款离开,那么超市实际上承担了双重损失——既需退还刘女士多收的款项,又无法向实际购买人追索茶叶费用。这笔损失,最终只能由管理不善的商家自己承担。

刘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许多网友分享过类似经历:有人被重复收费,有人被误加商品,有人发现标价与结算价不符。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消费场景中的“盲区”:付款后匆匆离开,很少有人会当场核对小票和支付记录。

这提醒我们,无论线上还是线下支付,养成“付后对账”的习惯,是保护自身权益最简单有效的一步。而对于商家而言,诚信经营不仅体现在商品质量上,更体现在结算的准确与透明上。一次“系统故障”的轻描淡写,可能掩盖的是管理漏洞,透支的是顾客信任。唯有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笔交易,才能真正赢得市场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