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于5月15日正式施行。内含三大亮点:
一、新条例直面行业创新痛点
1、中药创新:条例首次明确,中药新药的审评审批,可以基于中医药理论和人用经验证据进行综合评价,为具有中医特色优势的创新中药研发开辟了符合自身规律的审评通道。
2、儿童药、罕见病药:条例首次引入市场独占期制度,激励企业研发临床急需但市场回报有限的品种:对批准上市的儿童专用新药给予2年市场独占期,对罕见病新药给予7年市场独占期。。
3、数据保护:进一步完善了对药品注册申请中所提交的未披露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的保护机制,使其与专利制度形成有效互补,保护创新者的核心知识产权和前期投入。
二:监管升级,进一步压实MAH主题责任
1、MAH必须建立两大核心体系:
①覆盖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进行持续管理。
②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主动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安全风险。两大体系是MAH履行主体责任的核心工具。
2、“研制-生产-经营-使用”闭环:条例强调监管活动贯穿药品生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形成无缝衔接的监管闭环。标准更高,要求更细,对任何环节的责任缺失,处罚都将更加严厉,且责任将直接穿透至个人。
三:优化行业生态,推动产业升级
1、通过创新激励和市场独占期等政策,引导资源流向高质量创新,降低低水平仿制和同质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进一步强化了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与执行,推动药品质量向更高标准看齐,倒逼行业提升工艺、质控和研发水平。
3、药品研制环节的临床试验管理、对药品生产环节的原料药与辅料关联审评审批等作出更细致的规定,建立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通过激励政策驱动源头创新 → 通过压实责任保障全过程质量安全 → 通过优化生态实现产业的整体升级。
一个属于创新者、责任者和高质量经营者的新时代已经到来。唯有深刻理解、主动学习、快速适应这些根本性变化,企业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拥抱变化,即是拥抱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