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林如海是那么重要的巡盐御史,死前不会给孤女留钱吗?

按现代人的想法,只要林如海生前没花完的财产,全部应该由林黛玉来继承。再不济,也可以在遗嘱中专门注明一笔,给黛玉一部分财产

按现代人的想法,只要林如海生前没花完的财产,全部应该由林黛玉来继承。再不济,也可以在遗嘱中专门注明一笔,给黛玉一部分财产。而以贾琏的身份和人品,他应该帮助表妹黛玉保全财产,才对。但是在古代,这种想法无异于空中楼阁,在法理与现实中都没有可行性。

古代财产是由儿子继承,这是铁一般的规则,但也要看情况。比如邢夫人的兄弟邢大舅就说过:“我母亲去世时,我尚小,世事不知。他姊妹三个人,只有令伯母年长出阁,一分家私都是他把持带来。如今二家姐虽也出阁,他家也甚艰窘。三家姐尚在家里,一应用度,都是这里陪房王善保家的掌管。我便来要钱,也非要的是你贾府的。我邢家家私也就够我花了。无奈竟不得到手,所以有冤无处诉。”

邢大舅的话,当然不免夸张,可也不会完全的无中生有:这位按照法理应该独享继承权的邢家独子,并没有得到全部家产。至少,他自己认为,家产是被长姐邢夫人带走了。

古代并没有离岸基金、信托、实名账户等等,财产多以实物形式存在。金银细软并没有署名,谁拿到手就是谁的。所以,林如海就算想给女儿留财产,又怎么留?托身边的姬妾、奴仆、幕僚清客转交?这些人很靠得住吗?他们不会中饱私囊、监守自盗?交给贾琏代管?嘿,几百年以后的读者就怀疑贾琏吞没了林家财产,林如海就没有怀疑吗?他跟贾琏都未必见过面,怎么就能这么信任一个内亲、晚辈?

更重要的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谁接手林如海的财产,谁就有抚养黛玉的责任。就像朱安的那句名言:“你们总说鲁迅的遗产要保护,我也是鲁迅的遗产,你们也来保护保护我呀!”未成年的黛玉,可以视为林家遗产,和其他财产一起保管。

所以,接手林家财产的那个人,会不会像贾赦拿迎春抵债一样,把黛玉嫁给什么豺狼虎豹?如果没有那样的耐心,等不到黛玉长大、结婚、换钱,会不会直接把黛玉害死,只留下财产?反正黛玉孱弱多病,说她是病死的,谁又能替她报仇了?

把财产留给黛玉,不仅行不通,而且是给黛玉埋下巨大隐患。只有不图财产的人,才可以放心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