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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下一步卷什么?31省市“十五五”新能源重点规划全景扫描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的“十五五”新能源发展规划纲要已全部发布,4月27日,风电头条整理并发布了其中22个省市的规划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的“十五五”新能源发展规划纲要已全部发布,4月27日,风电头条整理并发布了其中22个省市的规划纲要内容。

在此基础上,本文又整理了河北、辽宁、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新疆、重庆的“十五五”规划。

至此,31个省/市“十五五”期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能源转型相关布局脉络进一步清晰,整体来看,新能源发展正在从单纯追求“装机增长”,转向“新能源供给+电网消纳+装备制造+市场机制+资源循环”的系统化推进。

风电、光伏仍是各地布局的基本盘,但海上风电、源网荷储、绿电直连、新型储能、氢能、绿色氨醇、装备产业链和退役设备回收,正在成为多地“十五五”新能源规划中的高频关键词。

01

27省/市公布“十五五”期间新能源装机目标

吉林:到2030年,全省风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7000万千瓦。

黑龙江:力争新能源装机总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70%。电力外送规模达到500亿千瓦时左右。

北京:力争新增光伏、风电发电装机200万千瓦。

天津:“十五五”时期,新增装机规模700万千瓦。统筹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超过200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0%。

内蒙古:到“十五五”末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25亿千瓦(325GW)。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提升到40%以上。

湖北: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0%。

山东: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左右,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上海: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力争风电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同时推动海上、陆上光伏开发,力争光伏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

安徽:力争“十五五”末实现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绝大部分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浙江:到2030年,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75%,电力总装机提高到2.8亿千瓦以上,力争风电装机3000万千瓦以上,力争光伏装机9000万千瓦。

江苏: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75亿千瓦以上。

湖南:到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水电1700万千瓦,外电入湘能力2200万千瓦。

海南:到2030年,核电、风电、光伏等零碳电源装机占比达到65%,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贵州:到2030年,电力装机规模达1.4亿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6500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比重达45%以上,新型综合能源产业集群产值达5000亿元。

四川: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

西藏:到2030年,建成清洁能源电力装机6000万千瓦左右,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云南:到2030年,全省电力装机超过2亿千瓦,力争新增用电需求以清洁电量为主。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保持在46%以上。

甘肃: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达到1.6亿千瓦以上(160GW)。

宁夏:到2030年力争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新能源装机容量已历史性超过化石能源。

陕西:到2030年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省内自用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左右。建设30个百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县。

青海:到2030年,全省电源装机容量达1.65亿千瓦,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

辽宁: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0%。

福建:到2030年力争全省电力总装机达1.4亿千瓦以上,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江西: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具体而言,将提升风电、光伏发电可靠替代能力,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等装机1800万千瓦左右。

河南: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

广东:到2030年,省内电源装机规模超过3.3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超过55%。

重庆:新能源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

02

13省/市明确了新能源基地布局,沙戈荒”和水风光一体化加速推进

内蒙古:加快推进库布其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基地、南部基地,腾格里沙漠东南部基地,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基地,以及内蒙古送电江苏、送电安徽等沙漠基地建设。同时推动呼伦贝尔沙地、浑善达克沙地、科尔沁沙地等基地前期工作。

湖北: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加快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新能源基地建设,以就地就近消纳为主推动风光发电资源高效利用。在荆门、随州、仙桃、宜城、应城、麻城、江陵、赤壁、武穴、汉川等地建成10个风光火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结合抽水蓄能开发投产时序或利用现有水电,建设一批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

山东:构筑东部沿海清洁能源发展高地,坚持风光核等多能并举,打造超亿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

上海:打造4个千万千瓦级绿电基地,加快推动“蒙电入沪”项目落地,新建千万千瓦级市外风电、光伏基地。

贵州:推进建设毕节、黔西南、黔南、安顺4个千万千瓦级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建成一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建设贵安新区绿电直连等项目。

四川:加快金沙江上游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新增装机约500万千瓦;推进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新增装机约1500万千瓦;规划建设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新增装机约1200万千瓦。

西藏——四大水风光一体化基地

雅江下游水电基地:加快推进米林电站建设,建设外送通道控制性工程;

金沙江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成拉哇、叶巴滩、昌波水电站,开工建设岗托水电站,建设配套新能源项目;

澜沧江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加快建设如美水电站,开工建设班达、古水、邦多、曲孜卡、古学水电站,建设配套新能源项目;

藏东南(玉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成玉曲河扎拉、碧土水电站,开工建设玉曲河中波水电站、察隅曲、克劳龙河梯级电站和配套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配套新能源项目。

云南: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打造金沙江流域、澜沧江流域、红河流域等“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谋划实施重点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龙头水库一体化开发建设等重大项目。

甘肃:接续打造库姆塔格、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推动酒泉向特大型风光电基地迈进,推动张掖、武威、金昌、庆阳建成千万千瓦级基地。

宁夏:加强与陕甘蒙省区深度合作,共建风光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大基地,一体推进防沙治沙和新能源开发,建设清洁能源基地。

陕西:加快建设陕北黄土高原光伏发电基地,推进关中地区低风速风电开发和渭北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青海:科学开发风电等新能源,推进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和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黄河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发展。

新疆: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系统谋划北疆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适度扩大风电比例,有序布局建设南疆“沙戈荒”新能源基地。

03

海上风电成为沿海省份竞争重点,上海、江苏、福建、广东重点提到了深远海

天津:考虑海洋功能区划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开发海上新能源项目。

山东:海陆并进大力发展风电,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稳步推动向深水远岸布局发展,加快海上风电、波浪能等海洋能源分类有序开发,探索建设海上“能源岛”。

上海: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浙江:提速海上风电建设,建成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推进省管海域嵊泗3号、4号、7号及苍南3号等项目建设,谋划推进一批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

江苏:加快推进以海上风电为重点的风能资源高效利用,打造千万千瓦级大型海上风电基地,适时启动深远海风电项目,规范发展陆上风电。支持海上风电等领域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升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江苏分中心运行质效,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向深远海发展。

海南: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加快15个海上风电项目(CZ4-CZ18)建设,拓展“海上风电+光伏+深海养殖”立体化应用,鼓励发展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能,打造海上综合能源平台。

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构建“需求牵引、装备制造、示范应用”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重点发展风机、叶片等海工装备制造业,推动漂浮式海上风电、波浪能发电等装备研发与示范应用。建设海上风电检测基地、国家海洋能源产业集聚区万宁基地、金牌港海工装备产业通用基础设施。

河北: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海上风电、海上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合理规划布局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积极推进海水氢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海上风电基地、秦皇岛海上光伏示范区建设。

辽宁: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海洋与陆地并进,完善风电、光伏规划布局,推动建设渤海、北黄海海上风电基地,依托大连、丹东、阜新、营口、铁岭、朝阳等打造海陆风电先进装备制造基地。

福建:构建以装备制造、海风运维、绿电消纳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链条,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区域性海上风电运维基地,加速布局“算电协同”体系,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加速释放国家深海微生物菌种库、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平台效能。

持续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做大做强海上风电装备全产业链,有序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有序建设福州、漳州、宁德等近海海上风电项目,探索闽南海上风电基地项目示范化开发。

广东:差异化定位粤东粤西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发展兆瓦级以上海上风电机组以及叶片、轮毅、齿轮箱、塔筒等零部件。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打造广东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洋油气融合发展,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

“十五五”时期广东省新型能源体系重大项目工程中,海上风电方面,广东将建设阳江青洲、阳江帆石、湛江徐闻东、阳江三山岛、江门川岛、汕尾红海湾珠海高栏、揭阳靖海、汕头海门、汕头洋东、湛江北部湾等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推动外伶仃岛波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深远海试点项目和后续深远海场址开发建设。

广西: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重点任务中提出,将布局发展多项氢能装备,增强多元化供给能力,加快发展海上风电制氢,加快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

04

13省/市布局风光储氢氨醇相关产业

吉林:西部风光制氢产业带(白城、松原、四平地区)依托风光资源布局大型绿氢制取项目,建设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通过实施风光耦合制氢,降低制氢成本。

同步推进“长春-松原-白城”国家能源领域氢能区域试点,以及松原绿色氢氨醇、洮南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等3个国家氢能项目试点建设,实施梨树甲醇等项目。

此外,吉林还探索天然气掺氢、氢赋能零碳产业园、偏远地区氢赋能多能互补、氢赋能分布式零碳智慧能源系统、“风光发电+氢赋能”等前沿模式。

山东: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扩围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一批绿电产业园区,探索“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供需协同发展新模式。

安徽:推动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发展,支持绿色氢氨醇和生物航煤发展。

海南: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核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推动电氢氨醇一体化发展。

贵州:有序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绿电直连项目建设。重点开展氢能全产业链、地热能、重力储能、混合储能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风光水新型储能等关键技术攻关集成与应用。

西藏:引导清洁能源与制氢制氧、绿色算力、绿色矿业等清洁载能产业协同布局,促进能源资源就地转化利用。

甘肃:加强绿氢“制储输运用”一体化发展布局,在酒泉、张掖、庆阳等地建设新能源直供、离网运行、绿电交易等多种模式的绿电制氢项目,打造河西“绿氢走廊”。大力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用能模式。建成庆阳“东数西算”绿电聚合项目。

青海:贯通制氢、储运、消纳氢能全产业链,推动风光制氢氨醇产业发展,实施光伏氢气一体化合成绿氨、“风光储氢制输用”一体化示范等项目。

河北:十五五期间,河北将大力发展高效光伏、高端风电、绿色氢能、新型储能等产业,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建设一批风电装备、氢能装备、先进电池产业基地。

支持张家口、承德、保定、邯郸、邢台、衡水发展风电、氢能、绿色储能等领域装备制造业,通过提供应用场景,吸引国内新能源装备制造龙头企业聚集发展。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海上风电、海上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海水氢能源开发利用。

福建:协同推进“风光储氢核”发展,打造我国重要的新能源先进制造基地、技术创新高地和应用推广高地。

广东:到2030年,建设一批零碳园区。建设充(换)电、加氢(氨、醇)、光储一体等设施,建设一批零碳运输走廊路段(航段)。

广西:引导能源与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发展,培育壮大风电、光伏、能源新材料、氢能、核能、综合能源服务等能源产业集群。

重庆:发展大型风电机组及超大型风轮叶片、抽水蓄能水轮机组、逆推式机械炉排炉、电解水制氢装备、特高压智能变压器等产品,加快布局直流输电换流阀和控制保护、源网荷储协同控制等新兴产品。

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地热能、氢能等多能互补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垃圾焚烧、沼气发电等生物质发电,新能源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

05

源网荷储、装备制造、市场机制等配套体系加快完善

除装机目标、大基地、海上风电和氢能布局外,31个省(区、市)“十五五”新能源规划中,配套体系建设也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消纳侧,河北、江西、河南、广东、新疆等地均提到源网荷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内容,说明新能源发展重点正在从“建起来”转向“用得掉、调得动、卖得出”。河南提出由“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互动”转变,江西提出有序推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发展,新疆提出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广东则围绕现代化智能电网、配电网布局优化和源网荷储柔性互动等作出部署。

在产业侧,辽宁、河北、河南、广东、重庆等地将风电装备、储能装备、氢能装备及核心零部件作为产业抓手,推动新能源从资源开发向装备制造和产业集群延伸。辽宁强调补强风电装备产业链条,河北提出建设风电装备、氢能装备、先进电池产业基地,广东重点发展海上风电整机及叶片、轮毂、齿轮箱、塔筒等零部件,重庆则加快布局大型风电机组、电解水制氢装备、特高压智能变压器和源网荷储协同控制等产品。

在市场侧,辽宁、江西、河南、广东、新疆等地围绕电力市场、绿证、绿电交易、辅助服务、现货市场、碳市场协同等作出部署,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机制明显升温。未来新能源项目不仅要能建成并网,还要具备参与市场交易、响应系统调节、形成稳定收益的能力。

此外,福建、江西、河南等地开始关注退役风电、光伏组件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新能源后周期产业也进入规划视野。随着早期风电、光伏和动力电池项目陆续进入更新替换周期,退役组件、风机叶片、动力电池回收及再生材料利用,有望成为新能源产业链中的新增长点。

06

总结

总体来看,31个省(区、市)“十五五”新能源布局已经释放出清晰信号:风电、光伏仍是主线,但新能源竞争不再只是装机规模竞争,而是向资源开发、电网消纳、装备制造、市场交易和循环利用协同推进。

沿海地区加快竞逐海上风电和深远海资源,西北、西南等资源型地区持续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和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中东部负荷中心则更加重视绿电消纳、市场机制和产业配套能力。

这意味着,“十五五”时期新能源发展的关键,将从“有没有、建多少”,进一步转向“能不能消纳、能不能交易、能不能带动产业”。谁能把新能源装机优势转化为稳定电力、绿色产业和市场价值,谁就更有可能在新一轮能源转型中占据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