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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奸打伤第三者反被判3年!网友炸锅,奸夫淫妇到底能不能判刑?

赔了夫人又折兵!吉林延边,一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实在是气不过,当场殴打第三者并威胁索要10万元“精神损失费”,没有想到被对

赔了夫人又折兵!吉林延边,一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实在是气不过,当场殴打第三者并威胁索要10万元“精神损失费”,没有想到被对方告上了法庭,法院整理后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网友纷纷追问:第三者该怎么判?

据闽南网报道称,这起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王某与妻子李某系夫妻关系,两个人感情还可以。

开春做农活时,王某撞见过李某和被害人张某总在一起说笑,就提醒李某注意分寸,李某辩解二人只是一起合作做生意,没有其他的事,王某也就不再理会。

但王某一直认为自己的直觉不会出错。某日,王某为办理贷款,需要妻子李某扫脸验证,便返回家中。但在王某用钥匙打开房门后,目睹了李某与张某共处一室的事实。

情绪激动的王某当场对张某进行了殴打,并以“要告知其家属”“警告张某强奸”等理由相威胁,向张某索要“精神损失费”。

张某因惧怕事情闹大影响工作和家庭,被迫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向王某转账10万元。之后几天,张某觉得自己是被王某做局敲诈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王某经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10万元赃款全额退还给张某,取得了张某的谅解。

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判后,王某服判息诉。目前已一审生效。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追问:第三者怎么判,法律不能包庇第三者!奸夫怎么判刑?是重婚还是合法

不少网友吐槽:所以说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人,真的没辙了吗?你说他重婚,人家也不没登记,你说跟别人有事实婚姻,人家就偶尔开个房。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判?

第一,王某明明属于被害人,为什么被判刑?

首先,按照《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3万-10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此外,两高司法解释也明确:敲诈勒索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起点,就不再是普通的治安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了 。

本案中,从构成要件的角度来讲,王某当场殴打张某,还以“告你强奸、告诉你家人、单位”相逼 。

并且,主观是非法占有:以泄愤、报复为目的,强行索要远超合理范围的“损失费”。同时,数额巨大:10万已达“数额巨大”标准,起刑就是3年。

所以说,出轨可恨,但不能打、不能威胁、不能硬要钱,否则有理变违法!而王某的行为,看似是“要赔偿”,但法律上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

为啥能缓刑:王某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谅解,法院才从轻判3年缓3年,不是没罪,只是不用坐牢 !

第二,不少网友疑问:破坏别人家庭,难道不犯罪?怎么才能判他重婚?

首先,按照《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同时,根据《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同居或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没有“小三罪”“出轨罪”!普通婚外情、偶尔开房、暧昧,都不构成犯罪,只受道德谴责。只有构成重婚罪,或者是破坏军婚罪2种情况,第三者才会被判刑!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重婚罪中,不是看睡没睡,而是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本案不构成:张某只是偶尔共处一室,没以夫妻名义生活,不构成重婚。

第三,婚内出轨就没办法治了吗?

首先,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1091条规定:出轨属于重大过错,离婚分割财产时,过错方应少分,无过错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此外,《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无效,原配可起诉全额返还(转账、礼物、开房费等)。

也就是说,第三者虽不坐牢,但在民事上必须担责,无过错方(王某)完全可以依法维权:离婚时,妻子少分/不分财产,转移给第三方的财产完全可以追回!

婚姻遭遇背叛,谁都会愤怒,但冲动是魔鬼!王某就是典型:气出了、手打了、钱要了,最后自己判刑留案底,妻子也可能离他而去,真正赔了夫人又折兵!

正确做法:

1. 保留证据(聊天、照片、转账、录音)

2. 不打不骂不威胁

3. 离婚提损害赔偿、追回共同财产

4. 构成重婚的,直接刑事自诉判刑

互动话题:你觉得对出轨和第三者,法律该更严吗?如果是你,会怎么维权?评论区​聊聊,我们一起学法避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