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一十七讲

书画艺术档案谈文化 2024-10-25 05:12:39

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一十七讲

第二册 宋朝、金朝书法批评

第四章 南宋与金朝的书法批评

第二节 朱熹等理学家的正统书法观念

在宋高宗赵构之后,理学家朱熹以更高的理念来解释书法的审美价值与现实功能,对北宋书家的得失予以思考。他的理论显著地呈现出极端的理性主义倾向,不太注重全新的审美经验与创造,实则回归到儒家哲学的根本命题,即将善作为终极理想,美需服从善的目标。

朱熹公元(1130 - 1200)年,字元晦,号晦庵、紫阳、考亭等。他是绍兴进士,历经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作为南宋的大儒,其一生致力于弘扬儒家正统学术,对中国后世在政治、思想、艺术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原本儒家学说并非以系统严密和思辨见长,而朱熹等人将佛学等其他哲学流派的系统与思辨方法引入儒学,构建起新的儒家学说体系,成为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

在历史上,儒家将书法列为“六艺”之一,书法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依托于这种理论。在朱熹之前,典型的儒家学者鲜少将像书法这类技艺当作问题对待,他们所思考的是经国大业。依东汉赵壹《非草书》的观点,书法乃“伎艺之细者”“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

南北朝时期的颜之推告诫子孙莫要过于关注书法,以防受其牵累。但后来的儒家学者看法有所转变,鉴于书法的魅力难以抗拒,便选择接纳。至南宋时期,朱熹开始对儒家学说展开全面归纳,涵盖广泛,书法本就是儒家“六艺”之一,自然也在探讨范围之中。其论书的文字虽分散,但主旨始终如一,彰显出他作为一位博学鸿儒的基本立场。

一、道学人格与书品

(一)、书法内涵实则是道学人格的展露

朱熹在探讨书法问题时,将做人与书风联系起来审视。前者乃是根本,后者不过是前者的体现。如此一来,朱熹把问题进行了简化,认为理想的书法内涵实则是道学人格的展露。朱熹并非如普通儒者那般从“文以载道”的角度谈论艺术,而是觉得世间万物皆为道的呈现,所以艺与道是一致的,进而他对“文以贯道”的说法予以批评,觉得“道是文的根本,文是道的枝叶,只因根本在于道,所以通过文所表达的皆是道。

三代圣贤皆是从这样的本心写出,文便是道”。“文以载道”“文以贯道”意味着文与道是两个问题,能够合,也能够分,即文能够独立存在,故而朱熹不认同此理论。“文便是道”将二者合一,意味着不存在道之外的文,倘若有,那样的“文”便不能称之为文。这虽是他论述文章的主张,也可视为他针对所有艺术形式的看法,这种思想反映于书法中,便是强调人的道德修养,这正契合儒家“有德者必有言”的传统。

他在《题曹操帖》中曾反思:“我年少时曾学习此表,当时刘共父正在学习颜书《鹿脯帖》,我以字画古今来嘲笑他,共父对我说:‘我所学习的,是唐朝的忠臣,您所学习的,是汉朝的篡贼罢了’当时我默默回应,看到此中‘天道祸淫,不终厥命’的说法,更加有感于共父的言论。”刘珙与朱熹都意识到,曹操是夺取君位的叛贼,其大节有亏,所以其所书不足取;相反,颜真卿是气节豪迈的忠义之士,所以他的书法能够流传后世。

朱熹的判断标准是以人论书。以人论书是北宋的一个传统,被苏轼、黄庭坚所坚守,但在以何人为标准上,朱熹与苏轼、黄庭坚存在极大的差异,这便是道学人格与文士人格追求之间的不同,这种差异决定了他们书法价值观的差别。朱熹对苏轼所代表的学术倾向与行事风格极为不满。

他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讲,苏轼的危害甚于王安石。他在给喜爱苏轼文章和学问的汪应辰写信时指出,苏轼之学与王安石之学相同,“皆以佛老为圣人,并非纯粹的儒者之学”。只是王学支离破碎、牵强附会,尤其毫无意义,只有借助君主的权势才能流行,“至于苏氏的言论,高明的出入有无,而曲折地成就义理;低下的陈述利害,而贴近人情。其智慧见识、才思辩力、谋略气概,又足以振奋炫耀、大肆张扬,使听闻者欣然而不知疲倦,并非王安石所能相比。

然而谈论道学,则迷失大本,论述事实,则崇尚权谋。崇尚浮华,忘却根本。看重通达,轻视名节。这对天理的危害,对人心的扰乱,对道术的妨碍,对风教的败坏,难道就全然在王安石之下吗!”(全文共计:1660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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