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德国专家非常后悔不该逼迫中国搞出盾构机。最后被我们后来者居上,直接打翻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科技有没有竞争,有没有国家间的利益博弈,要不要打科技战?
当然有,当然要,科技战免不了!
问题是该如何发动科技战?科技战该如何打?
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章,清楚告诉世人两个基本概念:
第一,“其事好还”,说的是这个事情好商量,适合于讨价还价。适合于商业谈判。
而不是战争,限制、卡脖子!
这件事,在西方那个臭名昭著的“巴黎统合协议”签署的时候,就决定西方人的短视和愚昧。

第二,“善者果而已”,即科技战的打法,是看哪一方获得科研成果多而已。
是通过科研成果谋利,而不是掐别人的脖子不让对方享用科学技术。
如此,别人一定会奋起直追,最终可能超越你。盾构机的例子就是如此。
如果,当时德国不是疯狂技术围堵中国,不是天价谋取中国暴利,只要价格适中,中国人可能没有研发盾构机的冲动。
就像美国人没有研发稀土的冲动。中国稀土很便宜,他们资本方没有利益可图啊!
如果美国不作死,非要与我们打贸易战,中国又怎么可能限制他们购买稀土?
所以说,《道德经》第三十章是有关科技战的论述,是论述科技战的基本概念,是通过科学技术的垄断牟利,而不是卡死对方。
并不是讨论真实的战争。因为《道德经》不是兵书,不可能真正谈论打仗。
所以,大家想真正理解《道德经》,请关注《道德经,古老科学研究方法论》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