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老默一出来,我妈就说:这人不简单,少去招惹他!我说:不就是抢劫犯吗?都关起来改造了,有啥危险的。我妈接着说:你看他那状态,真瘆人呀,出去就得祸害一大帮子人。
看到后面,老默真成了一个职业杀手,替高启强扫除了障碍,我才恍然大悟,看人真不能看表面呀,老默这种人,远比高启强、高启盛更要危险。
这个老默,说是因为抢劫进去的,看着罪不大但他可是被判了6年,挺耐人寻味的,他在监狱里都是狱霸,可见他本身功夫就不低,而且不怕事。
哪怕见到了安欣,他开口闭口也都是:“我出去就鲨黄翠翠,要让这个女人遭殃”。
要不是安欣帮他确认了黄瑶的身份,给了他还有个女儿的希望,恐怕老默都不会隐忍的活了这么多年。他本来就冷血,只是因为爱女儿。
但他一出去,还是对徐江动手了,说是要替黄翠翠报仇,给我孩子她妈一个交代,实际上是,老默本身就走惯了夜路,看看他那一顿操作,太秀了,反侦查意识一流,不仅知道用枪,还知道要让尸体打一枪,手上才会有枪械痕迹。
老默的每一次行动,都会做非常充分的准备和善后,要不是高启盛意气用事,硬是要用冻鱼打了李宏伟,恐怕老默都会活到最后,要跟赵立冬的过山峰硬对硬的过一招了。
坦白来讲,老默这种人真的是防不胜防,他看似很渺小,就是市场一个卖鱼的,实际上不简单呀!
不过,老默临死前,将爆炸手柄的按钮反转过来,避免了人员伤亡,也是看得人五味杂陈的,大概这就是人性吧,复杂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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