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刘先生花3万元修车换配件,7年后发现维修工只是用胶水、胶带把碎件拼接装车,4S店当场否认,拿出了他们的配件出库记录,保险定损员也说他们有配件的出库记录,刘先生认为这都是糊弄人的。 这次发现完全是意外,刘先生的爱车需要维修,修理厂打开仪表台后发现里面都是胶水,胶布粘的,为了避免纠纷,修理厂赶紧电话联系刘先生,刘先生想起2015年出了一次事故,但是他一直买的全险,已经在4S店修理过了,换的都是全新的仪表台,【案例来源;河南都市报道】 可是,眼见为实,拆下的仪表台惨不忍睹,上面原车的标签都在,当时的4S店根本没有给他换新配件,而是将旧配件拼接后装车,他被蒙在鼓里7年。 4S店也拿出了证据,当时的出库记录显示,他们出了全新的配件,至于7年后为什么是这样,他们也不知道。 1、虚假维修?3倍赔偿 这起纠纷其实并不复杂,甚至不需要鉴定,汽修行业维修换件,肯定涉及到旧物件的处理,一般情况下都是谁花钱了,维修换下的旧物件就归谁所有, 如果是三包期间发生的换件,那么,都会约定,维修换下的旧配件归整车厂所有, 如果车主自费维修,那么换下来的旧件,一般都是归车主 如果是保险公司支付维修费用,换下的旧件一般都会作为残值部分归保险公司所有, 刘先生因为发生事故在4S店定损维修,换下来的旧件应该在保险公司手中,无论如何也不应该重新出现在刘先生的车辆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 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如果,最终确认了4S店的虚假维修行为,就会认为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刘先生有权要求获得维修金额的3倍赔偿。 2、买车是生活消费吗? 三倍赔偿是一种惩罚性赔偿规则,来自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想适用,就要确定买车是不是生活消费,曾有观点认为,车辆是大额消费,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还不属于老百姓的生活消费的范畴, 不过,在生活领域,个人的消费能力千差万别,有几万的车,也有几百万的车,可是即便是奢饰品也是生活消费的一种,家用买车行为也应该是日常消费行为的一种,同样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目前,事件还在协商中,请关注河南都市频道了解更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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