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林业和草原局就赴美大熊猫的耻辱合同,给大家一个说法!】
20年前赴美大熊猫乐乐前日已经被虐至死。YY生命状态极差,危在旦夕。大家都担着一颗心,生怕YY坚持不到四月份合同到期。有图1证明,林业和草原局正在根据当年的合同(图2),与美方商谈另外提供健康大熊猫到美国史密斯桑宁动物园事。
在全国老百姓为乐乐的去世伤心,为YY能否安全返回担心的敏感时刻,林业与草原局不顾全国人民的感受,在美方无法保证赴美大熊猫安全和健康的情况下,急于送大熊猫赴美。我们要求有关方面,请把如何考虑的,向全国人民说清楚!
特别是用于双方的"合作与保护研究"项目,有什么内容是国内无法研究的?美方可以派专家来共同研究。合同10年到期,似又延长了10年,考虑到熊猫的寿命吗?熊猫赴美,美方向中国有关方面提供了多少美金,怎么花销的;如此一面倒的不平等合同,当年是怎么签定的,请一并说清楚。
正值两会期间,希望大熊猫的主要家乡四川和陕西的代表和委员站出来,请为保卫国宝和自己家的孩子,发声!发声!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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