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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线并行:超大型无人潜航器无法取代有人潜艇

2026年1月,澳大利亚海军接收首艘量产型“幽灵鲨”超大型无人潜航器,标志着该国17亿澳元水下无人作战计划进入实战部署阶

2026年1月,澳大利亚海军接收首艘量产型“幽灵鲨”超大型无人潜航器,标志着该国17亿澳元水下无人作战计划进入实战部署阶段。在这一新闻公布前不久,美国海军宣布“虎鲸”超大型无人潜航器即将完成作战测试,俄罗斯也宣布“波塞冬”核动力无人潜航器(也有资料称其为核动力鱼雷)试验成功。各国在超大型无人潜航器领域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引发了不少军事研究者的思考:超大型无人潜航器是否会取代有人潜艇?

澳大利亚海军接收首艘量产型“幽灵鲨”超大型无人潜航器

难以承载二次核打击使命

战略核威慑是大国国家安全的基石,而要构建起可信的战略核威胁能力,必须具备二次核打击能力,即本国遭受敌方全面核打击后,仍能确保部分核武器载具存活,并对敌发起有效的核报复。考虑到各种核武器载具的性能特点,目前绝大多数拥核国家,都会把有人潜艇,特别是有人核潜艇作为实施二次核打击的核心装备。人们对有人潜艇这一独特的战略需求,决定了超大型无人潜航器无论造得多大,都难以替代前者,具体原因有三:

一是核打击指挥链的人性不可替代性。核打击决策涉及人类文明存续的终极选择,其指挥链必须建立在“人控”基础上。2025年10月,俄罗斯宣布“波塞冬”无人潜航器试验成功时指出,该装备须由特种核潜艇搭载部署,其核动力装置启动与核弹头发射仍需人类指令授权。有媒体分析指出,俄罗斯海基核打击体系仍以“北风之神”级有人核潜艇为核心,“波塞冬”仅作为补充手段,本质是“有人平台+无人载荷”的组合模式。

美国海军在“虎鲸”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官方定位中,明确将其排除在核打击任务之外,仅赋予侦察、水雷战、反潜等常规作战功能。这一部署逻辑印证了核威慑的核心原则:二次核打击需要人类对战场态势的实时判断、对核门槛的审慎把握,而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自主决策系统无法模拟人类在极端环境下的战略权衡能力。核威慑的本质是“可控的恐怖平衡”,无人系统的算法决策可能打破这种平衡,引发不可预测的战略误判。

美国海军宣布“虎鲸”超大型无人潜航器已完成作战测试

二是大规模部署的成本与效能困境。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单艘造价已达数千万至数亿美元,其核心元器件如高精度光纤陀螺仪、特种钛合金耐压壳体等均为“高门槛”技术,全球仅少数国家具备量产能力。然而,虽然设计复杂,但一艘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任务弹性却远低于有人潜艇-澳大利亚“幽灵鲨”主要用于近海侦察,美国“虎鲸”续航力约6500海里,均无法与核潜艇近乎无限的续航能力相提并论。更关键的是,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通信依赖水声信道与卫星中继,在强电磁干扰或深海环境下易失联,而有人核潜艇可通过艇员维护保障通信链路畅通,这亦是无人系统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部署瓶颈。

三是核扩散风险的国际规则约束。相比有人核潜艇的复杂操作体系,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自主化特性可能使核打击能力更易被滥用。2021年,联合国《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第六次审议大会上提出全面禁止杀手机器人的提案,核心理由之一便是“无人武器系统可能降低战争门槛,引发核扩散风险”。俄罗斯研制出“波塞冬”核动力无人潜航器后,即通过多种权威渠道强调其“防御性定位”,以避免打破现有核军控体系。

与有人潜艇存在明显技术差距

尽管超大型无人潜航器在部分领域取得技术突破,但在动力、导航、自主决策等关键技术上仍与有人潜艇存在代际差距,这也是其无法代替有人潜艇的关键原因之一。

俄罗斯已成功完成“波塞冬”无人潜航器的核动力测试

一是动力系统的续航与可靠性鸿沟。有人核潜艇采用核反应堆动力,更换一次核燃料可航行10年以上,美国弗吉尼亚级核潜艇甚至做到了整个服役周期内都无须更换核燃料。而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目前主流动力为高能量密度锂电池或燃料电池,最长续航不超过3个月,且无法在水下自主补充能源。俄罗斯的“波塞冬”超大型无人潜航器虽为核动力,但其“核动力装置仅用于航行,核弹头引爆需独立授权”。

二是导航与通信的自主化局限。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自主导航依赖惯性导航系统与声学定位技术,其核心器件高精度光纤陀螺仪的定位误差一般达0.1度/小时,长航时部署后误差累积将超过10千米。与之相比,有人潜艇上的导航系统要复杂得多,且可人为修正,因此导航精度更高。以美国俄亥俄级核潜艇为例,其采用的激光陀螺惯性导航系统,定位误差仅0.01度/小时。现有技术条件下,深海环境下的地形匹配、地磁导航技术尚未成熟,超大型无人潜航器在陌生海域的自主导航可靠性远远低于有人潜艇。

通信方面,水下无线通信的带宽与距离始终是技术瓶颈。超大型无人潜航器采用的水声通信设备速率仅为2-48kbps,无法传输复杂指令或高清侦察数据;若采用卫星通信,则须上浮至潜望镜深度,易被敌方探测。而有人潜艇可通过艇载卫星终端、极低频通信系统实现全天候隐蔽通信,俄罗斯北风之神级核潜艇甚至能在水下300米接收指令,这一能力是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目前无法企及的。

美国海军“弗吉尼亚”级BlockV型核潜艇

三是任务载荷的集成与适配不足。有人潜艇可搭载战略核导弹、巡航导弹、鱼雷、特种部队舱等多种载荷,执行核打击、常规突击、特种作战、搜救等多样化任务。以美国海军新锐的弗吉尼亚级BlockV型核潜艇为例,其不仅可携带40枚“战斧”巡航导弹,还能加装特种部队输送舱;俄罗斯奥斯卡级核潜艇则可搭载24枚P-700“花岗岩”反舰导弹,可对航母战斗群等大型舰艇编队形成有效威胁。

相比之下,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载荷集成能力有限。澳大利亚“幽灵鲨”仅能搭载轻型鱼雷与侦察设备,美国“虎鲸”则可携带水雷或小型无人机,但二者均无法搭载大威力武器或执行人员投送任务。同时,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载荷重量占比通常不超过30%,而有人潜艇的载荷占比可达50%以上,这种差距源于无人系统的自主供电系统无法支撑大功率武器的持续运作,其轻量化设计也制约了载荷多样性。

国际规则与作战生态制约应用边界

除战略与技术因素外,国际规则约束与作战生态适配性,也限制了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运用。

首先是战争伦理与国际规则的约束。联合国《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第六次审议大会上提出全面禁止杀手机器人的提案虽未通过,但已形成广泛国际共识。其中,超大型无人潜航器若用于常规作战,其自主攻击系统可能违反《日内瓦公约》中“区分战斗人员与平民”的原则-2020年土耳其“卡古”-2无人机自主击杀撤退士兵的事件,已为无人武器的伦理风险敲响警钟。而有人潜艇的作战行动始终在人类指挥下进行,艇员可根据战场实际情况判断目标性质,避免误杀平民,这是无人系统难以模拟的伦理决策能力。

俄罗斯“北风之神”级核潜艇

其次是作战体系的协同适配性不足。现代海战是体系化对抗,由于通信指挥系统更复杂先进,有人潜艇作为水下作战节点,可与水面舰艇、航空兵、卫星系统形成协同作战网络。反观超大型无人潜航器,其协同作战能力仍处于初级阶段。比如,美国海军无人潜航器部队与核潜艇部队协同训练时,数据链兼容率不足70%。核心问题在于: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自主决策系统与有人作战平台的指挥体系存在“认知鸿沟”,算法无法理解人类指挥官的战略意图,易出现协同误判。有军事专家指出,“作战体系的协同基础是'人机互信',这种信任需要长期训练与实战验证,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短期内无法融入成熟的有人作战生态”。

再次是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功能缺失。有人潜艇不仅承担作战任务,还广泛参与侦察监视、情报搜集、搜救打捞等非战争军事行动。这些任务往往需要灵活决策、跨域协同,甚至与民用船只、国际组织合作,而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任务程序是预设的,无法应对突发情况。

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人道主义考量”是无人系统的短板-搜救行动中需要判断幸存者位置、实施精准救援,反恐任务中需要识别无辜船只与恐怖分子载体,这些都依赖人类的经验与共情能力。超大型无人潜航器的传感器虽能收集数据,但无法进行价值判断,这使其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难以发挥作用,而这类行动恰恰是现代海军常见的一种任务样式。

美国“俄亥俄”级核潜艇发射仓

以发展的眼光看,未来随着量子通信、自主决策AI、核反应堆小型化等技术的发展,超大型无人潜航器将会执行更加多样化的任务,应用边界也会进一步拓展。不过,也要看到,相关技术在应用于超大型无人潜艇的同时,必然也会同步应用于有人潜艇,使其更能适应未来战场。目前来看,超大型无人潜艇和有人潜艇“双线并行”的发展模式,对各国海军而言似乎是一个更合理的选择-超大型无人潜航器承担高危、重复、低价值任务,有人潜艇聚焦战略威慑、复杂作战、多任务协同,二者形成互补而非替代关系,共同构成水下作战力量的“双轨制”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