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一女因“特殊喜好”到酒店开房,欢度一天一夜后酿成悲剧。 小婷初中辍学后就去到酒吧、KTV之类的场所打工,时间久了,就认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大多品行都不太正。 2011年8月27日,小婷本来想跟男朋友庆祝她的17岁生日,因联系不上男朋友,她就约了在美发店认识的三个男性朋友出来唱K,这三人也都20出头,打扮得很潮流,说话也很幽默。 四人在KTV喝不少酒,聊一些带颜色的话题,三名男子甚至对小婷动手动脚,可小婷在夜场工作久了,对这些已近习以为常,并没有制止他们,反而主动拉他们一起唱歌跳舞。 他们一直玩到凌晨5点多,小婷还不尽兴,便提议他们去宾馆继续玩,面对这种邀约,三名男子自然不会拒绝。 开好房之后,三名男子就迫不及待地想与小婷发生关系,小婷没有拒绝,非常主动地配合,分别与三名男子发生了关系。 8月29日,小婷想找那三名男子索要垫付的房费,可人找不到,电话也关机。小婷觉得这三人是故意不想还钱,非常气愤,于是将这事告诉了男朋友,但忽略了“自愿”部分。 男朋友听完选择了报警,小婷也想报复那三名男子,便谎称被强奸。 警方很快将三名男子逮捕,经审讯和调查走访,证实小婷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但这四人的行为构成了聚众Y乱罪。 最终,小婷被判处4个月21天的拘役,三名男子被判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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