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婿强奸岳母后,妻子报警说:“我老公又把我妈强奸了。” 小芳是北京土著,在一家公司就职运营部部专员,她对部门的运营副经理李某很有好感,性格沉稳,业务能力也很强,刚好李某对她也有意思,很快两人就谈起了办公室恋情。 半年后,小芳带李某回家见父母,因为李某是河北人,父母都不愿意女儿远嫁,直到李某表示愿意上门后才勉强同意了这门亲事。 1990年,小芳和李某结婚,婚后住在小芳家里,和小芳父母一起生活。 小芳的母亲刚40出头,保养得很好,举手投足都是成熟的女人味,导致李某经常盯着岳母看,小芳发现后询问李某,李某借口说因为他是单亲家庭,缺少母爱才会对岳母多一些关注,小芳听后觉得也是这个理,就没有继续深究。 李某入赘这个事情,他父亲并不同意,一直打电话让他带妻子回河北发展,可李某根本不敢跟小芳提,只能借酒消愁。 1993年5月初,喝得醉醺醺的李某回到家里,发现只有岳母一个人在客厅,冲动之下强行对岳母发生了关系,事后他跪求岳母不要说出去,岳母看在女儿怀孕的份上选择了隐忍。 可岳母万万没有想到,5月14日,李某再次对她动手动脚,强行发生了关系,岳母无法忍受报了警。 李某被抓捕归案后判了7年有期徒刑。 在狱中的李某积极改造,获得了减刑的机会,1997年刑满释放。 这时的小芳还没有跟李某离婚,因为她不想让儿子缺失父爱,为了避免尴尬,他们一家三口搬出去居住。 2006年2月2日,小芳出差,岳父因为脚伤住院,李某去岳母家看到漂亮的岳母时,又没忍住,再一次对岳母强行发生关系,事后他本想认错求原谅,可是看到岳母楚楚可怜的样子,又第二次强行发生关系。 崩溃的岳母在李某离开后,打电话给小芳诉说整件事,小芳很痛苦,但也坚决选择报警,李某再一次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以说是一步错步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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