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大妈出卖自己时被抓,现场不堪入目。警察审问:“为什么一把年纪还要干这种事呢?”大妈道出其中的原因,警察沉默了。 2018年,广西河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沿山路一砖瓦房内,有人涉嫌非法交易。警方迅速出动,在现场抓到二女二男。 其中一个女人兰某格外引人注目,警察抓到她时,正在与同村的一个56岁的大爷交易,现场不堪入目。 警方对兰某等人进行审讯。据兰某交代,她今年51岁,守寡多年,无儿无女,以前靠捡废品维持生计,生活十分艰难。 后来,同村的一位有经验的女人告诉兰某,她可以出卖自己身体赚点钱,听得兰某面红耳赤,当场拒绝。 时间-天一天的过着,生活一天比一天艰难,孤寡女人的生活实在难熬。又过了一年多,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这时,兰某想起了那个有经验女人的建议,从2017年开始,兰某开始从事非法活动。 此时兰某已经是50岁的大妈,出卖一次只能得到20元,实在太低了。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不论价格高低,只要从事这种非法交易行为,都必须接受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兰某等人将面临拘留15天以下和最高5000元的罚款,并追缴赃款。另外,56岁大叔的行为同样违法,将面临15天以下的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金。 笔者认为,兰大妈年纪大了,丈夫去世,又无儿无女照顾,劳动能力差,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按照《社会救助法》的规定,兰大妈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救助,如果申请成功,即可获得相应的医疗、住房、食物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救助。 不知兰大妈是否知道有这部法律?如果知道,她有没有去申请?但是,不论生活如何艰难,做人的底线不可破啊! 笔者感叹:普法工作,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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