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跨界收购,华为提出“没任何意愿”与之进行各合资运营的反对收购意见,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对华为来说,更希望找到一家有战略合作价值的公司,如果实在不行宁愿出售股份退出。 首先,新东方新材料股份公司与华为就如同两条轨道上的车,前者主要从事软包装用油墨、复合用聚氨酯胶粘剂以及PCB电子油墨等产品的生产销售。而它将要收购的这家公司则是由诺基亚和华为合资运营的通信类公司,据公开资料显示,TD TECH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成立于2003年,诺基亚和华为分别持有51%、49%股权。 说句难听的,在华为看来新东方新材料公司收购这家通信公司,就属于“牛头不对马嘴”的行为,也拉低了华为在业内的声誉和专业形象。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为都已经表示“不造车”了,又岂能与一个搞油墨的合作吗? 其次,华为提出的意见十分明确,也充分解释了为什么要反对该项收购? 华为表示:“我司与诺基亚合资运营TD TECH,是基于双方的战略合作与双方技术实力、全球的销售与服务能力,我司认同诺基亚出售股权,但购买股权者要拥有同样的战略能力才具备延续既有合作的基础。我司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新东方新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 第三,至于接下来如何解决?华为已经说了:“正在评估相关情况,有权采取后续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全部出售股份退出、终止对TD TECH及其下属企业的有关技术授权。公司期望有战略价值的股东共同支持TD TECH继续发展。” 事实上,华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与东方材料合资运营的,尽管提及行使优先购买权了,但后面还加上了全部出售股份退出等可能性,这相当于是把话说的很决绝了。 头条热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