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后被判无期的县委书记为立功举报300人! 提拔不成的县委书记,为泄私愤举报市委书记,纪委介入后,于都县原县委书记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无期徒刑;说句实话,不愧是县委书记,记忆力惊人,为了立功,他在狱中多次写举报信,涉及人员近300人。 最近,县委书记为立功举报300人被减刑的新闻发出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到案后一定要积极配合,如实交代受贿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退缴全部赃款,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和提供线索的行为,构成立功,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