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爆了的上海新婚美女主持人。这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状,莫过于此。
现在强奸轮奸案已经不稀奇,但一班衙内权贵,戴白手套,白相新花样,变花头腐败,神志野舞,一抓一大把。
1986年2月19日下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静安体育馆召开公审大会,胡晓阳、陈小蒙、葛志文三人因犯强奸罪、流氓罪,被当场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同案犯陈冰郎、陈丹广、康也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5年、3年。
6名罪犯中,胡晓阳为上海市委前第二书记、时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教之子,陈小蒙、陈冰郎为时任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其五之子。
胡、陈、葛等6人勾结一起,以招工、招干、调动工作、跳舞、谈恋爱为名,自1981年至1984年间,共轮奸、强奸、奸淫、猥亵妇女51名。
陈小蒙喜欢舞文弄墨,每次“采花”之后都要写如实记录写“采花”日记,数年间居然完成一本厚厚的《“采花”大纪实》书稿。
胡晓阳喜欢摄影,或公开,或偷拍了不少女子裸照,准备作为陈小蒙大作的配图。
陈胡互为狼狈,可谓黄金搭档,如若活在当下。
“官二代”尚且如此,民间的“严打”故事更是无奇不有。
我清楚记得,在1983年,法院门口的布告比“文革”时期的大字报多,监狱里的犯人比羊圈里的羊多。
“严”字当头,“打”字垫后,“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
1986年2月19日下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等六人的强奸、流氓罪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对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执行死刑的命令。
这六个人都是当时的干部子弟,即“官二代”。
判决的结果引起了民众的热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重新成为人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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