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爆炸新闻在一千万上海人民口中热议传播,这是解放以来上海最大的强奸流氓团伙案。
那是1986年2月19日的午后,在静安体育馆,上海中院宣布了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等六人的强奸、流氓罪行,以及上海高院下达的对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执行死刑的命令。
“他们被绑着胳膊、低着头,在三千名旁听者面前示众,然后被拉去打靶场枪决。”
其余三名同案犯陈冰郎、陈丹广、康也非分别被判处20年、5年、3年不等有期徒刑,
其中陈冰郎后来在狱中自尽身亡。
1984年10月头,位于安徽的上海白茅岭劳改农场,一名新进在押犯,为了立功表现,在香烟壳子上写了一句话:“淮海中路一家布店,有女青年被强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