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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兖州莲花路:政府命名的 “市政路” 为何成景区 “禁行路”?

近日,有群众反映济宁市兖州区兴隆文化园东区南门东西向道路存在管理与性质界定不清的问题,特就此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恳请

近日,有群众反映济宁市兖州区兴隆文化园东区南门东西向道路存在管理与性质界定不清的问题,特就此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恳请予以明确答复。

据群众反馈,该道路在地图中标注为"莲花路",其走向为东起滨河北路,西至曲兖公路,与公开信息中记载的道路范围一致。然而实际通行中,该道路东西两端交叉口均设置有"兴隆文化园景区通道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的标识牌,且摆放石墩对机动车通行实施阻挡,导致正常通行需求受到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兖州区人民政府曾于2016年4月26日发布《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兴隆文化园新建道路命名的通知》,明确将位于兴隆文化园东区南门、东起滨河北路、西至曲兖公路、全长约500米、宽约15米的道路命名为"莲花路",该命名程序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区地名委员会审议后由区政府确定公布。依据市政道路管理相关规范,经政府部门正式命名并对外公布的道路,通常纳入市政道路管理体系,承担区域交通通行功能。

当前存在的核心疑问在于:莲花路作为经区政府正式命名的道路,其性质究竟属于市政公共道路还是兴隆文化园景区专用通道?若为市政道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政道路应保障社会车辆依法通行,设置禁止通行标识及石墩阻挡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依据为何?若界定为兴隆文化园景区通道,那么该道路的产权归属、管理主体应如何明确,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的管理依据是什么,是否已履行相应的审批及公示程序?

为厘清上述疑问,特向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咨询诉求:一是明确莲花路的法定道路性质,提供产权证明、规划文件等相关资料作为佐证;二是告知该道路当前的具体管理主体,是由政府市政管理部门负责还是由兴隆文化园景区负责;三是若确认属于市政道路,恳请依法依规核查现有禁止通行措施的合法性,如需保留应提供法定依据,如无需保留则请及时拆除标识牌、挪移石墩,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四是若确认属于兴隆文化园景区通道,恳请公布该性质界定的正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登记、规划审批、管理授权等相关材料,并建议将核心依据以公示牌形式设置于道路两端,保障群众知情权。

道路性质界定与管理规范直接关系到群众通行权与城市管理秩序,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问题,尽快核实并公开答复,以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通行困扰,维护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