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女子正在洗衣服,房东放狗喂食,没想到,狗没去吃东西,反而扑向旁边女子,

穆顺聊社会 2023-09-05 23:20:20

浙江温州,女子正在洗衣服,房东放狗喂食,没想到,狗没去吃东西,反而扑向旁边女子,生生的咬碎半张脸,女子当场失血休克了,送医后缝了500多针,病情还在过渡期,目前,房东和这只狗已被控制了。   据报道,这是一只阿拉斯加犬,被很多人认为性格很温顺,小女生都敢牵着出门的宠物狗,没想到也会暴起伤人,那么,作为饲养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保障被咬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目前,狗伤人会被认为是一种意外事件,饲养人的心态是过失,只有把人咬成重伤甚至死亡,饲养人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因此,报道中提及饲养人房东是被控制,而不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刑事立案需要观察被咬者的伤情。   如果没有达到重伤的标准,饲养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即便只需要赔钱,还是有很多人会因为赔偿金额过高,无力赔付或者拖延推脱,即便被咬者通过诉讼拿到了胜诉判决书,也难以拿到足额赔偿款,伤者是又愤怒又无奈。   可是,狗的性格是不稳定的,当饲养人把狗带入社区,就应当意识到可能存在的危险,违规养狗,不当管理宠物,造成伤害事故,其在主观上就应当是一种放任或者过于自信的心态,这也是故意的一种,一旦在违规养狗情况下,出现恶狗伤人,不应当再视为普通意外事故, 就像曾经的高空抛物,如果只是民事纠纷,伤者的维权难度太大,高空抛物第一案重庆烟灰缸砸人案,胜诉17年也没有赔偿到位。如果可以追究饲养人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那么,被咬者可以在刑事程序中获得赔偿,饲养人也会更加谨慎的管理宠物狗。   当然,目前人们普遍的认识是狗咬人是无心之失的意外事故,我认为可以先要求饲养人在养狗的同时,购买第三者保险,即如果发生狗伤人的意外事故,使第三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至少先让被咬者的医疗费有着落。你认为的? 报道来源:今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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