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在我国破产,给5年以上的员工补偿15.5万,结果遭到投诉,说“恶意补偿”。 从近期的新闻了解到,东莞一家日本企业宣布倒闭了,在企业工作了五年的员工获得了15.5万元的离职补偿。 这本来是一项合法的补偿,结果,一些国内企业却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这是一种“恶意补偿”,并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 评:这些企业的反对意见真不可思议啊,在他们眼里,只有他们才能决定什么是公平的补偿,这种观念显然是错误的。 在法律上,员工有权获得与其工作年限相对应的离职补偿。一个员工在一个企业工作了很长时间,他们能获得更高的补偿金,这点合理且合法!这是一个很正常的制度,旨在保护员工的权益。 所以,那些反对这种补偿的企业,说到底格局还是小了。你们与其纠结别人的补偿,不如多花点时间去反思反思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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