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台男子唐先生办理离婚时,发现婚姻系统中竟有两起结婚登记——其中一起来自20年前一段未领证的恋爱关系,民政局称正积极处理。
2次
系统内结婚登记
20年
首次"登记"至发现
0本
首段婚姻结婚证
事件脉络
2024年11月
媒体跟进报道,引发关注
红星新闻报道此事,三台县民政局回应称正协调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向上级汇报。
2024年9月10日
起诉民政局被驳回
唐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错误登记信息,绵阳经开区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
2024年4月
办离婚发现两起登记
唐先生与刘女士前往民政局办离婚,工作人员告知系统显示有两起结婚登记,无法办理。
2013年4月22日
与现任妻子正常登记
唐先生与刘女士在三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彼时乡镇档案尚未录入系统,未触发提醒。
2012年后
乡镇档案统一录入系统
三台县民政局开始将2012年前乡镇婚姻登记资料陆续录入电子系统,唐先生不完整档案被当作有效登记录入。
2006年6月21日
填表未领证,登记中断
唐先生与前女友李女士填写了登记表和声明书,但女方未带户口本,登记员未签字、未颁证。
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1
登记流程中断
女方未带户口本,登记员既未签字也未颁证,登记程序实际未完成。
2
"半成品"档案留存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结婚证字号和印制号齐全,仅缺登记员签字——证号已生成但证书未颁发。
3
电子化录入缺乏审核
2012年后乡镇纸质档案统一录入系统时,工作人员未甄别残缺档案,将其当作有效登记录入。
4
系统未交叉比对
2013年唐先生再次登记时,乡镇资料尚未入库,系统无法提醒已有记录,两段登记并存。
男子离婚时发现系统有两起结婚登记,称20年前未带户口本未领结婚证 民政局:正积极处理
成都商报
各方态度
唐先生
当时登记员没有给我们颁发结婚证也没有签字,我们不久后就分手了,根本不知道被录入了系统。
当年登记员(已退休)
双方都没有带户口本,只进行了简单的登记处理,我也没有签字。齐全的档案放一个盒子,不齐全的放另一个,后来由党政办的人在处理。
三台县民政局
已和镇政府协调,由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报县民政局,再向上级汇报,争取从民政内部系统处理。
制度缝隙分析
乡镇登记
2012年前"属地登记"缺乏统一标准
2012年前居民在乡镇登记结婚,各乡镇操作规范不一。登记员可先编号后审查,一旦流程中断,已编号的不完整档案可能长期留存。
档案电子化
纸转电子缺乏逐件审核
乡镇档案批量录入电子系统时耗时长、人手有限,工作人员对缺失签字等关键要件的残缺档案未做有效过滤。
纠错困难
错误登记难以通过司法撤销
唐先生起诉要求撤销错误登记,法院以登记行为发生在2006年、已超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只能依赖民政系统内部处理。
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1
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原始档案,确认登记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如缺少签字、未颁证等关键要件缺失)。
2
要求登记机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协调原登记乡镇出具当年经办人情况说明,作为纠错依据。
3
若民政内部无法直接纠正,可咨询律师评估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途径,注意行政诉讼有起诉期限。
4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书面回复,以便在后续法律程序中作为证据使用。
关键进展
民政局已确认当年登记程序不完整,目前正与镇政府协调、向上级汇报,争取从系统内部消除错误登记。现行系统已具备重复登记自动提醒功能,同类问题不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