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女子发现自己的好友列表中,一个熟悉的头像不再更新。女子打开对方朋友圈,却发现只有一道横线,而这个头像属于她大学时代的好舍友,起初,女子以为对方只是屏蔽掉了自己,结果女子试图和对方聊天时却发现需要好友验证,女子心中五味杂陈。 毕业那年,刘女士的舍友结婚生子,她收到了满月酒的邀请。虽然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前往,但刘女士还是送上了500元的份子钱。这份钱,在当时对于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刘女士说:“我当时想,哪怕不能亲自去,但这份祝福和心意还是要到的。” 然而,时间似乎是世间最残酷的裁判。去年,刘女士还能看到舍友的朋友圈,但今年却已经消失在了她的好友列表中。刘女士说:“我真的很生气,我不知道我哪里做错了,或者哪里得罪了她。” 回想起大学的日子,刘女士心中满是遗憾和困惑。她想着:“我们曾经是那么好的朋友,为什么现在会变成这样?难道金钱真的可以摧毁一段友情吗?” 然而,刘女士也是个果断的人。她决定不再为这个问题伤脑筋,于是她重新添加了舍友的好友,并要求退还当初的份子钱。舍友虽然有些惊讶,但还是退还了这笔钱。刘女士说:“其实我要的不是这500元钱,而是她对我的尊重和诚实。” 这件事让刘女士对友情有了更深的理解。她说:“金钱确实可以成为衡量一些东西的标准,但它绝对不能用来衡量友情。如果因为金钱而失去了朋友,那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罢。” 有人说,人们来来往往,有些人走散了,有些人又相遇了。刘女士的故事让我们反思:在这个日益物质化的社会里,我们的友情、爱情甚至亲情是否也会因为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东西而改变? 也有人说,这也能要回来,不得不佩服。 问题来了,刘女士当时给好友的随的份子钱,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定性? 实际上,刘女士见到好友结婚,给了对方500元,实际上,给付婚礼礼金的行为属赠与行为,目前对于如何判断礼金归属,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需要结合礼金所具有的社会特征和功能目的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馈赠礼金毕竟是货币给付,馈赠者不仅是表达情感,而且是以礼尚往来、互惠互利作为追求目的,以期待所获取的某种社会资源或社会利益,可以说正是这种互惠性维持和延续着人际关系的交往过程。 所以就性质来看,除了赠与,其实还负有一定的目的,即期待所获取的某种社会资源或社会利益。 当刘女士给了好友500元之后,换来的却是对方删除好友,显然就维系关系来看,对方已经不再愿意继续维持,那么刘女士给好友500元期待和对方继续交往的这个目的就没有实现。 据此,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以,刘女士有权利把这笔钱要回来。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旅程都充满了未知和变数,我们不能控制他人的改变,但我们可以掌控自己的情感和态度。面对友情的变质,我们可以选择放手并寻找新的朋友,人生就像一列火车,总会有到站的时候,重要的是我们在沿途的风景中找到了什么。 对于刘女士来说,虽然失去了这个朋友,但她也从中得到了教训。她说:“以后交朋友,我会更注重对方的品格和性格,而不是表面上的东西。”这是一个很好的态度。人生就是一场修行,我们需要学会接受失去和拥有。有时候失去并不意味着遗憾,而是一种新的开始。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我们能做的就是珍惜现在拥有的,并学会释怀那些已经失去的。友情、爱情、亲情都是我们生命中宝贵的财富。只有当我们懂得珍惜并感恩这些感情时,我们才能真正地活得快乐、活得充实。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秋日生活打卡季# #妙笔生花创作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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