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不能外借。
外借了,弄不好,会给你招来灾祸。
我梦野艳齐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国家法律有规定。
国家法律的规定是——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
这条规定出自于哪里?
这条规定出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
有人会说,不就是处于200元以下的罚款吗?我不在乎。
你可以不在乎这200块钱以下的罚款。
但是,当你借出的身份证,引来你吃不了兜着走的麻烦时,你再想在乎,恐怕又会为时已晚。
您要知道,这一法律,还有这下面一句话——
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追究两个字。
您要是犯到那一步了,您就是想跑,恐怕是跑不掉的。
我梦野艳齐于2023年12月19日7点45分,在权威媒体光明网上,就看到了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周野记述的有关这方面的一个案子。
南昌市进贤县,这个位于鄱阳湖南岸的地方,有个李渡镇。
李渡镇里,有个姓颜的男子。
这个姓颜的男子,近日,进了局子。
进了局子,这话,您能懂吧?
进了局子,就是被公安局拘留了,就是涉案在身,蹲进了班房,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出来了。
他进局子的起因就是,他向别人出借了自己的身份证。
这过程是——
他被抓之前,有一天,突然接到当地一税务局的电话。
那电话告诉他,其名下三家公司存在偷税情况,其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必须前往税务局进行处理。
但颜某自己却从未创办过公司,怎么突然之间成了公司法人代表了呢?
原来,他曾将身份证借给了一个朋友。
这个朋友姓曾。
曾某,是个不甘平庸,想发大财的人物。
曾某用他的身份证一口气开办了三家公司。
这一情况,他颜某是清楚的。
又正是因为清楚这一情况,他害怕了,他担心自己名下的这三家公司,除了这偷税问题,还存在其他他想不到的事儿,于是,10天前,他向当地公安局报了警。
而这一报警,正好让警方把他抓了个正着!
原来他不仅仅是一个外借身份证,他是通过这种外借,获取了上万元的感谢费,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目前,曾某、颜某,还有同时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由此,这位记者提醒大家——
出借身份证存在法律风险,如被他人使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电话卡、过户车辆、注册公司后,出现信用卡恶意透支、车辆出险陷入法律纠纷、公司欠债破产等情况,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电信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从而严重危害自己的人身、财产权益。
好了,今天的话题,就说到这里。
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