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江苏南京,网传一年轻女子喝多了倒在酒吧门口一动不动,一名男子随后趴
勤姐和你说
2024-01-05 10:35:12
“难以置信!”江苏南京,网传一年轻女子喝多了倒在酒吧门口一动不动,一名男子随后趴到其身上,不顾众人围观拍摄,当街和女子发生了关系,后提裤子走人,留下衣衫不整的女子。(来源:大风新闻)
近日,有网友声称,10月15日晚上,在南京玄武区1912酒吧一条街,一名醉酒女子从酒吧出来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后遭人当街性侵,数名路人围观甚至拍摄视频,却无人出面制止。并配了数张照片。
照片显示,一名女子倒在地上,疑似醉酒,一名男子趴在女子身上,疑似正在对该女子实施性侵。有数名路人在侧面或前方围观。
该网友还表示,男子行事后,直接离开,男子离开后女子仍然不省人事,衣衫不整,裸露隐私部位,躺在地上。
大风新闻记者关注到此事后,向当地派出所核实,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核实过,并无强奸案件发生。记者询问涉事男女关系,工作人员声称不便透露。
·安律说法·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网友说,搞不懂,别说是情侣,就算是夫妻,在醉酒状态下,也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怎么就不算强奸呢?
也有网友说,是不是,关键是看女方要不要追究。
还有网友说,不管是不是强奸,是不是情侣,这种事情都有损风俗,应当予以严惩!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首先,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性关系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有三,第一,行为人与妇女发生了关系,第二,行为人采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压制妇女反抗的手段,第三、行为人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具体到本案,虽然女方处于醉酒无意识的状态,符合上述第二条,但是一方面来说,男子趴在了女子身上,并不代表发生了关系!
而如果没有发生关系,男子主观上也并无发生关系的故意,只是为了寻求刺激,对女子实施了性交以外的方法淫秽行为,男子涉嫌的就是强制猥亵。
《刑法》第237条规定,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来说,情侣和夫妻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但是基于特殊关系存在,如果女方事后基于本意表示自愿原谅男方,并不追究男方的责任,实践中很少会按照刑事案件处理。
2、其次,《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涉事男子构不构成犯罪,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但是即便男子与女方系自愿行为,男子与女方当街当众作出不雅行为,也有违风俗、法律,面临谴责、处罚。
3、最后,实践中酒吧门口“捡尸”事件时有发生!
而所谓“捡尸”就是有些变态的人深夜故意蹲守在街头,寻找醉倒在路边的落单女孩。然后把她们带走,实施猥亵或者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女孩们烂醉如泥,看上去就像一具尸体,任人摆弄。
本案真实情况到底如何,还需要以警方的通报为准。
但是不管如何,本案都再次提醒广大女性朋友,饮酒要适度,提高安全意识,避免遭遇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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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62400
此去经年
干的漂亮
从河流到海洋 回复 01-05 23:41
下一位啦!
物语。
无图无真相
用户正在输入
以前是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现在连图都没有了!
白玲珑
这都多久之前的事了,视频大概是一个月之前就有了,只不过网上说警方称当时女生没有反抗不构成强奸。我还看过原视频,那个男的和大街上拍视频的人也是真的六,背后一堆人录着视频他在那搞,那堆人也没一个上去拉人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Magician 回复 01-06 10:41
据说这个女的提前收了钱。涉事双方第二天都被传唤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的。
獨孤鞦 回复 01-06 10:34
连警察都说不构成强奸,就不要连想了,难道还不相信警察?
恰似你的孤独
不值得同情,出来混(喝)就得想到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
长河落日
她也没反抗,无法证明是违反妇女意愿!说不定,她喝那么多酒,正是她想来这么一出呢!
火花
不可能是南京吧,南京执法很严的,地铁喝奶茶都要被罚的
用户16xxx38 回复 01-06 09:24
南京日本学校都有了,有什不可能
潇潇 回复 01-06 09:53
他说反话。
千里冰封
南京的女子这么差劲吗?
用户16xxx38
日本的种,遗落在南京生根发芽了,要不然二鬼子,间谍多出来了呢,女人也要自律
mrLiu
这个见过有图的,不过看事发在南京,呵呵
悟空
没有动图,不信
涅磐半生缘
拍视频的人最可耻,下次可能就是你
用户12xxx01
没有视频你说什么
劲草
无聊
坡
南京,不服不行!
随帆
小编是不是就是该女子啊?如果不是,为什么要引导舆论
青龙之殇
图呢,差评
微尘
世风日下,丑闻频出。
用户10xxx49
下一个
犀牛
南京,扶不起
疯子
动物世界
千里冰封
这样的女子不值得同情!
朱君(jun)
图哪?
你在哪儿
进得去吗?
似水流年
不可能吧,这样都没人管?
大槐树历史文化馆
“3、最后,实践中酒吧门口“捡尸”事件时有发生”,“实践中“是什么意思?
用户10xxx87
成都九孔桥吧,十几年前的新闻了
小新 回复 01-06 10:01
就是南京的
东哥
拍照的拍了个寂寞?
流浪猫
没视频没图为证,小便就是在造谣重伤南京形象,重伤这里的个别女人烂,重伤法治不好,希望警察叔叔把小便抓起来问问?
tb787518_77
警方的意思,人家没有追究,咱们就当木有发生
森林
这种女的就是垃圾
昵昵
可怕
王大爷
无图无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