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狗血!”重庆,36岁已婚男子,与一少妇发展成情人关系,还以少妇名义买了一套
阿乐的情感
2024-01-11 12:09:28
“太狗血!”重庆 ,36岁已婚男子,与一少妇发展成情人关系,还以少妇名义买了一套房。岂料,男子与少妇因车祸双双身亡,少妇的老公便占了该房,男子妻子得知后前来索要,可少妇老公却拒绝归还:我老婆的房子,凭什么给你? (来源:新华网)
重庆涪陵区,华武平,一个有妇之夫,与美丽的少妇姜晓英在三年前偶然相遇。
华武平高大英俊,是一家大型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而姜晓英,温柔婉约,是当地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
二人在一次偶然的聚会中相遇,仿佛彼此被磁场吸引,他们很快地发展成为秘密情人。
在姜晓英的要求下,华武平于去年6月以她的名义在涪陵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处面积100多平米的房产。他分两次付清了房款,共计190万余元。
这处房产成为了他们秘密约会的“爱巢”。他们在此度过了许多甜蜜的时光,享受着不被世人所知的秘密恋情。
然而,命运的捉弄总是在不经意间降临。今年1月3日,华武平和姜晓英在自驾车去某公园游玩返回的途中遭遇车祸,双双不幸离世。
姜晓英的丈夫在得知妻子离世的消息后,悲痛欲绝。他整理妻子的遗物时,发现了这处房产的所有权证明,才知道这处房产的存在。
姜的丈夫随后占据了这处房产,作为对亡妻的怀念。
然而,房屋的装修工却因为未收到装修费而四处打听,最终找到了华武平的妻子唐久惠。
唐久惠现年36岁,是一位温婉贤淑的家庭主妇,她一直深爱着丈夫,对丈夫的背叛一无所知。
当唐久惠得知丈夫背着自己与姜晓英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外面购买房产的事情后,她的内心充满了痛苦和愤怒。
她无法接受丈夫的背叛,同时也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助。
她认为丈夫给情妇买的房子是已故丈夫留下的遗产,应由家人继承。因此,她决定向姜的丈夫索要这处房产。
然而,姜的丈夫却认为房子是以姜晓英的名义购买,应属姜晓英的房产,与华武平的家人无关。他拒绝交还房产,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唐久惠及其婆婆随即将姜晓英的丈夫告上法庭,要求夺回房子。那么,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此事呢?
1、姜晓英丈夫认为房子属于妻子的遗产。
姜晓英丈夫认为,房产证上写着妻子的名字,确认了房产所有权归属妻子。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既然妻子去世,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妻子的遗产,他继承妻子的遗产无可厚非。
2、唐久惠认为房子是由丈夫出资,实际所有权应该归丈夫。
唐久惠拿出了购房的发票,显示房子确实由丈夫华武平出资购买。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唐久惠认为,丈夫生前给情人姜晓英购买了房屋,而购房款是由丈夫和其妻自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支付的,该房屋应属丈夫和自己的共同财产。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继承顺序,她和婆婆应该继承这套房子。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购买房屋的钱是华武平和唐久惠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所以判决房子产权归于唐久惠及其婆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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