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小伙恋爱后给女友花了200多万,导致债台高筑,可是换来的仅仅是看看电影,

大兵叔叔 2024-01-24 11:05:55
上海,一小伙恋爱后给女友花了200多万,导致债台高筑,可是换来的仅仅是看看电影,吃饭逛街的层面,小伙的老板发觉不对劲后,拉着小伙去报了警,可是,当民警将小伙女友抓获归案后,小伙又希望能够撤案不追究女友责任。网友:这真的是人傻钱多。 小伙王渊在网上认识了女友张丽,张丽告诉他自己是单身,于是,王渊对张丽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可是,面对王渊的追求,张丽却很冷静,王渊便一次次的给张丽买这买那,甚至是转账给张丽。 就这样,两人平时一起吃吃喝喝,看看电影逛逛街,为了弥补巨大的开销,王渊甚至推着老母亲去借款,以此来向张丽百般示好,但是换来的也只是无情的拒绝。 即便如此,王渊还是沉浸在幻想中,由于欠了不少外债,这件事情很快被王渊的老板张先生得知了,了解事情经过后,张先生便带着王渊报了警。 很快,警方将张丽抓获归案,让人无语的是,张丽不仅已经结婚了,而且孩子都十多岁了,有时候张丽带着儿子去和王渊约会,还谎称儿子是表弟。 由于张丽和丈夫长期失业,而王渊却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供养者”,张丽到案后,王渊念及旧情,竟然希望警方撤案,可是这毕竟是公诉案件,王渊想要撤案的请求无法得到实现,于是,王渊退而求其次,竟然给张丽出具了谅解书。 目前,张丽已经被提起了公诉。 有人说,应该把张丽老公一起抓起来,200多万,自己老婆没工作却有着这么高的收入,难道不可疑吗?老公肯定知情。 还有人说,王渊真的是老实人,花了这么多钱,就停留在看电影、逛街的层面,真的想不到还有这样的人。 既然王渊给张丽花的钱是自愿花的,为何还要追究张丽的刑事责任? 事实上,一般情况下,由于双方是恋爱关系,两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属于婚恋纠纷,是一种民事上的纠纷,应当归民法调整,而不属于刑事管辖范围。 但是,如果张丽在交往过程中隐瞒婚姻状况,导致了王渊因此陷入真实婚恋的错误认识,基于这种错误认识的情形下给付对方财物,导致自身财产受损的,那么这就属于诈骗行为。 本案中,张丽儿子已经十多岁了,而且自己没有和老公离婚的想法,只是认为王渊单纯,靠着王渊可以不用工作,就可以维持体面的生活状态。 此时,张丽实际上根本无意与被害人王渊恋爱甚至是结婚,交往的目的就是占有对方财物,因此,如果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要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渊给张丽花掉了200多万元,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张丽诈骗的数额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按照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毫无疑问,等待张丽的将会是漫长的刑期。 但是,王渊却给张丽出具了谅解书,实际上,在量刑层面,谅解书是非常重要的减轻、从轻处罚的标志之一。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所以,张丽还有获得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的可能性。 不管怎么说,张丽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而作为王渊,其实也更应该学会在恋爱中保护自己,而不是一味的付出。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以上人物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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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土圭垚

土圭垚

2024-01-25 07:54

两个字,活该

大兵叔叔

大兵叔叔

知名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