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导读
近日,山西太原晋阳街今喜家烤肉店打出“100岁老人带父母进店用餐全免单”宣传标语,门店工作人员通过个人账号连续发布相关视频,迅速引发网友热议。4月24日,门店工作人员证实,该宣传系为“玩梗”提升曝光度所设,截至目前,暂无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到店就餐。
不切实际宣传:噱头引流,违背消费宣传诚信底线
商家营销的核心是真实、合法、诚信,这既是经营的基本准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宣传行为的法定要求。
“100岁老人带父母免单”的宣传,完全脱离现实生活逻辑,是无兑现可能、无实际意义的空洞噱头,属于典型的过度营销。商家不依托菜品品质、服务质量与消费体验留住顾客,反而用违背常理的标语制造话题、收割流量,将“玩梗”当作经营手段、把噱头当成竞争优势。
这种绝对无法兑现的承诺,本质是虚构服务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引人误解,主观上存在误导消费的倾向。此举既没有任何实际优惠价值,还严重透支消费者信任,让营销沦为哗众取宠的文字游戏。
噱头营销本末倒置:弃守品质,偏离餐饮经营本质
餐饮消费的核心,是食材安全、口味品质、服务体验,而非虚无缥缈的离谱优惠。
部分商家陷入“流量至上”误区,为博取短视频曝光与门店热度,刻意打造反常理、博眼球的宣传话术,完全忽视消费者最关注的产品本身。短期来看,离谱宣传能带来短暂流量关注,但长期而言,这种缺乏诚意的营销方式只会引发消费者反感与质疑。商家将精力放在玩梗造噱头上,而非打磨菜品、提升服务,本质是本末倒置,最终会因失去核心竞争力被市场淘汰。
典型案例警示
此类将极难或无法完成的事项包装成免单福利的营销乱象,均有官方处罚通报:
2021年10月,上海小贝壳餐饮(陈香贵)推出“半小时吃完5人份牛大碗免单”活动,份量远超常人食量、极易造成浪费,2022年7月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款10万元;
2023年5月,深圳宝安一面馆推出“半小时吃完8斤面免单并奖现金”活动,诱导超量点餐、违背反食品浪费理念,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2023年8月,上海一餐厅举办“10分钟吃完5块松饼+一大杯奶昔免单”大胃王挑战,成功率极低且浪费严重,被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万元。
律师说法
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律师服务团(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贺丽娟表示:
该烤肉店的广告语已超出正常营销创意的边界,违背公序良俗。商家以调侃方式消解敬老孝亲的传统,将“百岁老人带父母用餐免单”这一基本不具备现实可能性的设定,包装成无法兑现的猎奇噱头,以戏谑方式对待中华传统美德,贬损其庄严内涵,对消费者构成情感冒犯,侵害了消费者的精神文化权益。消费者的精神文化权益不应成为营销噱头,更不能为营销噱头所消减。另一方面,商家以“免单”之名行引流之实,破坏了诚信消费环境。诚信是消费环境的公共产品,任何以欺骗、戏耍为手段的营销,都是对整体消费信任的透支。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消费提示:理性看待营销噱头,坚守诚信经营底线
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提示:
经营者开展营销宣传,必须坚守真实性、可行性原则,杜绝不切实际、无法兑现的过度宣传与噱头营销,不得以“玩梗”为名触碰诚信经营底线。截至目前,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核实处理。我们期待并支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以此案为契机,对类似“奇葩宣传”进行系统整治,净化市场环境。
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各类商家优惠宣传,不被猎奇噱头误导,关注消费本身的品质与价值,切勿因离谱话术盲目消费。若遇到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等侵权行为,消费者可及时向消保组织投诉维权,共同抵制不良营销风气。
营销可以有创意,但不能无底线;引流可以有特色,但不能失诚信。餐饮商家唯有回归品质初心,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打动消费者,才是长久发展之道。靠离谱玩梗、过度宣传博眼球的短视行为,终究只能昙花一现,无法赢得消费者的长期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