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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无证医美”致消费者“毁容” 维权遇阻引监管罚追问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的消费者陈女士反映,其在当地“某美●国际科技美肤中心”店内接受注射美容服务后,面部出现严重异物残留、视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的消费者陈女士反映,其在当地“某美●国际科技美肤中心”店内接受注射美容服务后,面部出现严重异物残留、视力受损等问题,正常生活与工作受到极大影响。而涉事美容店长期超出经营范围违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却未被监管部门及时查处整改,甚至在查明违规后仍存在“正常经营”行为,让消费者对监督处罚效力产生质疑。

据陈女士回忆,2023年12月26日,她在“某美●国际科技美肤中心”店中进行消费,由该店工作人员徐某丽为其注射“美容针”,共计支付费用8000元。而在事后陈女士才得知,该美容店的经营范围仅为“美容、美甲服务及服饰、化妆品、日用品零售”,并不具备开展“医疗美容”的相关资质。而其擅自开展注射类医美项目的行为,已属于明确的违规经营行为。

回复认定“违规” 图一 (当事人提供)

按照相关规定,生活美容机构严禁开展注射、微创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美容项目,因此类无证操作极易引发感染、异物残留、组织损伤等不可逆伤害。而就在陈女士注射美容针后不久,她的双侧眉弓尾部便出现“异物感”并持续肿大,面部出现明显不良反应。

事发后,陈女士多次与该美容店实际经营者廖某平、操作人员徐某丽协商处理,廖某平虽曾陪同陈女士前往医院进行修复治疗,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医美失误”带来的不良问题。且陈女士陈述,美容院在宣传时称,徐某丽为“拥有多年经验的美容医生”,而后经地方卫健部门查证,徐某丽并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甚至连“名字”,也被指非“真名”。

2025年9月,陈女士先后前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上海大学附属医学院进行检查,最终被确诊为面部多处皮下及肌间隙多发异常植入物信号,伴随双侧筛窦炎症等症状。面部被不明异物充斥,视力也受到影响,正常生活与工作已无法正常开展。

门诊病历 图二 (当事人提供)

而该事件的核心争议不仅在于无证医美对消费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更在于涉事美容店长期违规经营却未被及时监管。“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有着明确的界限,“医疗美容”需运用医学手段,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机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亦需具备相应资格证书;而“生活美容”仅能提供皮肤清洁、护理等非侵入性服务,无需医疗资质,但严禁涉足医疗美容领域。

而涉事店铺在接受处理后,却被指仍在“正常经营”,这让陈女士对处罚的实际力度产生质疑。而陈女士与涉事美容店经营者沟通时,店铺被指“态度恶劣”、“声称章程符合规定”,更是将争议引向了地方卫健部门。而陈女士与相关工作人员就该店铺违规问题所得到的处理回复,未让当事人满意。其中,陈女士对调查程序中的期限与实际经营理由质疑。认为从立案到调查间隔时期过长,始终未有处理结果,应有赔偿也未得到。陈女士也因间隔时间过长未得到处理,“违规注射”后的不良后果始终未有得到积极治疗。

同时,店铺因违规进行“医学美容”项目本应受到整改或相应处罚,但因其拥有“生活美容”项目相关许可证而继续正常开展“生活美容”项目经营,陈女士质疑该行为合理性。从立案到行政处罚决定一般不超过90天,而在此次违规在事实清楚、证人证据清晰的情况下,处理时限却“延迟”了近半年,让陈女士迟迟未能等到公正的处理结果。

涉事店铺现场、相关回复 图三、四 (当事人提供)

福州市长乐区卫健部门在2025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到,当年曾开展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检查医美、生活美容场所98家,立案4起。但涉事的“某美●国际科技美肤中心”店长期超出经营范围开展注射美容业务,却未被及时排查、制止与整改,部分区域医美行业常态化监管仍存在疏漏,仍待相关部门积极核实。

工作报告 图五 (截取自地方官网)

陈女士表示,她之所以公开自身经历,不仅是为了获得合理赔偿、讨要合理说法,更希望借此呼吁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美容机构的常态化监管,加大对无证医美、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医美行业秩序,避免更多无辜消费者陷入“美容变毁容”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