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李学葵扎根茶园一线劳作26年,经劳动部门确认合法劳动关系、足额补缴养老保险,于2023年满 50岁申请职工退休却遭人社部门驳回。因社保相关政策调整,截至目前无法享受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养老待遇。
1973年10月出生的李学葵,1995年至 2021年在普洱茶树良种场从事采茶等一线工作,26年一线工龄被人社部门认可,养老保险也完成补缴。2021年3月30日,李学葵与茶树良种场解除劳动关系。为保留职工退休资格,2021年4月,李学葵与普洱市思茅区某顺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以职工身份实际由该物业公司代缴社保。
2022年3月,人社部门出台社保相关监督政策,禁止虚构劳动关系、挂靠代缴社保行为。2022 年8月,受新政禁令影响,该物业公司无法继续代缴社保服务,李学葵主动提出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自此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养老保险。
2023 年10月,年满50周岁的李学葵前往思茅区人社部门提交企业女职工 提交50周岁退休申请,却被告知因不符合退休条件,无法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为维护自身退休权益,2024年7月3日,李学葵提交信访材料反映退休受阻问题。

(信访告知书,当事人提供)
思茅区人社部门出具信访处理告知书,依据相关文件给出驳回理由:女职工 50 岁办理退休,需满足在工勤(生产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 5 年,且办理退休时仍在岗就业。该部门认定,李学葵办理退休时已不在单位参保、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没有持续在岗记录,即便拥有二十余年茶园一线工龄,也不满足50岁退休条件。


(当地人社部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当事人提供)
一纸意见书,让李学葵陷入两难境地。“我在茶园工作26年,日晒雨淋,落下一身劳损,一辈子都是一线工人,工龄是仲裁、社保部门双重认可的,就因为社保政策调整,就要多等五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实在难以接受,经济压力让底层务工者不堪重负” ,李学葵满脸无奈说道。
目前李学葵仍在维权,她表示自身社保缴费年限早已达标,26年一线工龄有据可查,中断单位参保是其被动选择,并非主动放弃一线工作。她恳请普洱市、思茅区人社部门重新复核个人全部工龄档案,结合历史就业背景、长期一线工作事实,重新解读相关退休政策,准许本人50周岁正常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
她表示,行政执行应当兼顾法理与情理,希望政策调整可以增设人性化缓冲通道,不能直接否定劳动者早年真实工龄;老旧地方政策应结合当下就业现状,妥善化解同类女职工退休纠纷,保障体力劳动者养老退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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