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无法无天,一名11岁女孩被同学叫到KTV,结果却在包房内被一群在校生和辍学
简直是无法无天,一名11岁女孩被同学叫到KTV,结果却在包房内被一群在校生和辍学生扒掉衣服,对其实施凌辱,更过分的是,一名14岁男子竟然当着众人的面将女孩性侵,事发后,该男子竟然大言不惭的威胁女孩不准乱说。
11岁的女童小花是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事发这天,小花被一名已经转学的女同学叫去一家KTV,在包房内,5女4男一共9名的在校生和辍学生将小花衣服扒掉,对其实施凌辱,更过分的是,其中一14岁男子竟然将小花性侵。
小花母亲杨女士表示,这名性侵者从去年10月就开始侵犯小花,而且时候还威胁小花不准乱说。这些人在施暴后,竟然将侮辱小花的视频发在了网上,并把小花的手机抢来卖掉。
目前,性侵小花的男子和其他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而小花因为此事只能住院治疗,无法继续上学,杨女士和丈夫的情绪面临崩溃。
有人说,这真的是一群恶贯满盈的家伙,竟然肆无忌惮的做出这样恶劣的事情来,简直无法想象。
还有人说,不管是不是未成年人,都要严惩不贷。
1、这些嫌疑人面临着什么样的处罚?
首先,刑法确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犯罪,应当承担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等八种罪名。
本起事件中,性侵者显然应当承担强奸罪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性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名男子是在包房内,当着其他人的面对小花实施了侵犯,那么应当承担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还是十年以上?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恶劣的;在公共场所当众的;
显然,这名嫌疑人面临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而对于其他嫌疑人,由于实施了对小花的殴打凌辱,以及抢手机变卖的行为,那么则会构成侮辱罪以及抢劫罪,同样要面临刑事处罚。
而在民事层面,嫌疑人如果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侵权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KTV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KTV是娱乐场所,即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那么该场所,也是受到法律制约的。
其中,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四十八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所以,KTV接待未成年人,本身就是一种过错,而该过错,是否又与小花被性侵有因果关系,那么将会决定KTV要不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3、这起事件中,相关的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刑拘,接下来就是区分哪些嫌疑人做了什么,对其进行定罪量刑了。
如果有的人不满14周岁,是不是意味着就可以逃脱处罚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所以,即便不满14周岁,也是可以将其送往专门的学校进行专门的教育的。
总之,这些嫌疑人必将付出相应的代价,也同时提醒家长,一定要给孩子灌输安全交友的理念,防止误入歧途或者遭受伤害。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