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孕妇被公司调岗搬50公斤板材的后续来了!江苏常州,张女士胜诉,其公司赔偿9万4千元。真的为这位女士点赞,敢于向这样的公司索赔,同时也很心疼她。
张女士是名二胎高龄孕妇,在她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在未与她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发出调岗通知,以“关怀孕期职工”的名义将已经怀孕3个月的她,从公司的管理岗位降职调整至一线体力劳动岗位。工作中需要搬20~50斤的板材,这样的工作肯定吃不消啊。拒绝调岗后,同丈夫一起被迫离职。
一个关心员工的公司,员工不会寒心,会更加努力为公司卖力,公司才能经营更长久。对于孕期女职工,公司应该提供更为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和安排,避免让她们从事过重或对身体有害的工作。
怀孕是女性生命中的特殊时期,需要额外的关怀和照顾。公司以盈利为目的,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将一位孕妇调岗干体力活的做法绝对是不合理的。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