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上班最后一天,相关部门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一位从事投资的人士说:没有提高中参照执行,是否在放松高中校外培训? 我理解,这种解读存在一定误解。在征求意见稿中有这么一句话:“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换句话说,这是一个涉及所有培训机构的法规,并不分教育阶段,无非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管的更严! 很多人还是没有明白理解双减的出发点,事关公平正义,不是简单从教育出发的决策,虽然至今仍有很多不同看法,一些地方做法也备受诟病,尤其是封顶式,一刀切的减法,显然存在错误。 条例中明确了培训资质申请的主管部门。对于非学科培训明显是双重审批。中央讲先立后破,这些年在校外培训上,破的多,立的少。这次是一个进步。
几乎是上班最后一天,相关部门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小明看教育
2024-02-08 2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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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63xxx80
一定要让孩子们知道,只要参加校外补习,就是违法犯罪行为,马上举报110,坚决和违法学习这种犯罪行为做斗争
清盛
商品也是市场竞争才能满足需求,教育是一种商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