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发现自己是B型血,妻子是O型血,可女儿却是A型血,男子偷偷带女儿做亲子鉴定,果然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于是他与妻子协议离婚,但妻子要求分割房产和数千万存款,男子大怒将妻子起诉,要求离婚,并归还自己15万元,最后法院如何判的?[兔子] (信息来源:star星视频、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北青网等)
一天,吴先生的女儿生病了,于是他带着女儿到医院进行检查,但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女儿的血型竟然和自己的不一样,并且据检查结果显示,他的女儿居然还患有先天残疾。
这个结果令吴先生感到非常的震惊,因为据他了解他和他妻子的基因中,都没有遗传病,所以他的女儿怎么可能患有先天残疾呢。
然而,他还想到女儿的血型居然也和亲生父母都不一样,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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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和自己的妻子是经过媒人介绍认识的,当时双方在了解后,都觉得彼此很不错,也都到了适婚年龄,于是就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两人在结婚后日子过得也都非常幸福,结婚这么多年来,他们也生了一儿一女,小两口将婚姻生活经营的很好,但是随着女儿血型被揭露,他们平静的生活也泛起了涟漪。
吴先生在了解过自己女儿的情况之后,心里产生了一个非常不好的预感,于是他决定偷偷的带着女儿做了一份亲子鉴定。
但没想到最终的这个结果恰好证实了他心中的猜想,这让他感到十分的生气,谁能想得到自己辛苦养育了这么多年的女儿,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呢。
在得到结果之后,吴先生就决定和他的妻子进行一番理论,询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没想到,最终得到的结果是孙女士在婚内出轨。
吴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平时恩爱的夫妻生活下竟然包藏着这样的祸事,而他被戴了绿帽子竟然还不得知。
于是吴先生决定和孙女士离婚,并且还要求孙女士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以及这么多年来的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
但是对于这个结果,孙女士并不想接受,于是她恳求吴先生不要和自己离婚,最终吴先生在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件事站在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看呢?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第1091条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是有重大过错等情形而导致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则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在这个事情中,他们是因为孙女士出轨而闹离婚的,所以吴先生有权向孙女士提起赔偿要求。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第11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因为孙女士的这个女儿和吴先生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吴先生没有义务要抚养这个孩子,因此他可以向法院申请,吴女士赔偿他这么多年来在这个女儿身上花费的费用。
所以吴先生可以让孙女士归还,在女儿身上花的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等一些抚养费用,因此吴先生向法院上诉,要求吴女士归还他的经济损失是合法且合理的。
但是因为一些其他的事,吴先生并没有要求孙女士赔偿他15万元的损失,在双方闹离婚之后,吴先生就将吴女士和其女儿赶了出去,所以说她们母女现在是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
而这个女儿的亲父亲现在则是瘫痪的状态,并没有能力对其进行抚养的,孙女士自己的父母和家人也因为他的这个行为而感到生气,所以并不愿意帮助她解决这个问题。
于是吴先生念及这么多年来的感情,决定放弃向孙女士索要他这么多年来的经济损失。
在这件事情中我们也得到了一些启示,在夫妻生活中应当彼此信任,且要对婚姻保持忠诚,不要因为一时的诱惑就走上不归路,导致自己遗憾终身。
最后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样的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进行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