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小恶魔!河北邯郸,网传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将其残忍杀害后,把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当地村委会书记介绍:3人已被抓获,具体情况仍不清楚!
(案例来源:众播视频)
3月10日,网络上一则消息引起舆论密切关注,一份名为《希望严惩杀人小恶魔》的帖子显示,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发生恶性事件。
当天下午5时许,三名初中生霸凌同学王某某,随后将其残忍杀害,手段极其残忍,家人希望公开公平公正处理,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家人表示,3人霸凌王某某后,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家人和警察多次询问,施暴者都拒不承认。
由于事情发生在星期天,第二天星期一,三人还面不改色去学校上班,可谓心理素质极佳。
三人还编造谎言,称当天和王某某分开后,王某某被一个陌生人带走,之后情况就不清楚,直到调出监控视频,其中一名小矮个子男生才被指认。
该男生才刚读初一,另外两人指认他是主犯尸体就掩埋在男生家附近几百米的蔬菜大棚里,警方找到尸体后,发现受害者已经面目全非。
13日,记者致电张庄村委会书记:那个王某某被他们杀害了是吧?书记:是的,不错,公安已经抓住,详细情况我还不太清楚。
家人表示该男生作案手段残忍,王某某身上全是致命伤,男生这么小就如此心狠手辣,心理素质非同常人,面不改色,必须严惩!
事情得到证实后,立即引发舆论热议,众多网友纷纷表示,“千万别以未成年而减轻罪责”,“这种杀人犯不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三人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若认定此罪,优先适用死刑,但由于三人都是初中生,犯罪时很大概率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规定,依法不适用死刑。
此外,霸凌行为有可能不具有杀人故意,只具有伤害故意,虽然客观上导致死亡结果,到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若是三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由于主观恶性相对于故意杀人小一些,判处的刑罚会更轻。
2.其次,主犯年龄至关重要。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无论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14周岁以上,都应当追究责任,12周岁以上,则要最高检核准追诉。
本案中的主犯才上初一,回忆笔者当年的情况,由于上学比较晚,13周岁才上初一,主犯如果上学早,很可能不到12周岁,若是如此,则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样一来,势必会引起舆论哗然,即便其上学晚,初一学生大概率在12-14周岁之间,要追诉刑事责任,必须最高检察院核准。
此外,由于三人大概率都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最后,即便是未成年人,也必须严肃处理。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若真如网上所说,本案性质恶劣,三人很有必要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比如进少管所,相信大多数网友都希望严惩他们。
无论结局如何,相信当地警方一定会如实调查,还被害人一个公道,还社会公众一个真相。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