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两个愤怒的消息,一个是13岁孩子被3名同学谋害并埋尸于大棚,一个是一个14岁孩子非法开车上路恶意别车。后者被处以拘留,但不执行,因为年龄问题,要保护未成年人。前者还有待警方权威证实。如属实,如罪犯不到14岁,大概率还是要保护,因为未成年。 我们在这方面立法上学西方过度强调保护未成年人,但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不能采用恶意补足年龄?即因为恶意程度,就降低保护年龄,甚至不保护。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情绪控制,尤其是激情犯罪,但忽视主观恶意,单纯保护未成年人就变成保护未成年罪犯了!


看到两个愤怒的消息,一个是13岁孩子被3名同学谋害并埋尸于大棚,一个是一个14岁孩子非法开车上路恶意别车。后者被处以拘留,但不执行,因为年龄问题,要保护未成年人。前者还有待警方权威证实。如属实,如罪犯不到14岁,大概率还是要保护,因为未成年。 我们在这方面立法上学西方过度强调保护未成年人,但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不能采用恶意补足年龄?即因为恶意程度,就降低保护年龄,甚至不保护。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情绪控制,尤其是激情犯罪,但忽视主观恶意,单纯保护未成年人就变成保护未成年罪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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