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处置惩戒恶少的权力,何谈责任?三名未成年人杀人案,学校是否应该担责,承担什么

小明看教育 2024-03-18 16:53:07

没有处置惩戒恶少的权力,何谈责任?三名未成年人杀人案,学校是否应该担责,承担什么责任?看到有名人说,无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学校都应该承担责任。建议请这位名人去这类学校当校长,就明白学校对这类孩子有什么权力,能承担什么责任了。 根据义务教育法,哪怕是犯罪的孩子,学校也不能开除。同时,我们也禁止体罚以及一切变相体罚,遇到这种恶少,学校与老师的办法很少,很苍白,他们动辄打老师也正常,但老师回嘴回击就是错。对于恶少,如果学校和老师有严惩的权力,可以开除,包括送矫正学校(类似过去工读学校),把这类孩子早早清除出常规学校,我相信霸凌和类似案件就会少很多。 但遗憾的是,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办法。除了和颜悦色批评,请家长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说重一点都可能被投诉。对这类孩子,我们相关规定显然是严重欠缺的,无论老师还是学校都没有处罚矫正的权力,但却要承担责任,显然是荒唐的。 恶少明白,要搞掉一个校长,老师,只需要欺负一个同学,霸凌一个同学,最后霸凌事件爆发,处理结果基本都是老师校长被免职,但是恶少却仅仅是训诫(批评),平安无事。 在这种背景下,让学校承担无限责任,很难理解。责权利是对称的,让学校承担责任之前先给学校权力。即便在美国,校警随时可以根据老师的要求,把扰乱秩序的学生揪出教室,严重违纪的学生,至少是可以“关禁闭”的。 对恶少少点保护,给学校和老师多点权力,再说追责学校!#初中生杀人案家长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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