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两件事匪夷所思: 一、保护未成年,居然是保护未成年罪犯,而不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请问,未成年罪犯的权益为什么比被伤害者的权益更重要? 二、一个杀人狂只要被鉴定为精神病,就可以逃脱刑事责任。请问,一个精神正常的人,能成为杀人狂吗? 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还要加上这样那样的限制? 不论是年龄还小,还是精神有问题,只要有能力施暴,犯了罪就应该得到同样的惩罚,这才是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几天残忍杀害同龄人的少年罪犯,激起了社会强烈的愤慨,这是一个重新诠释法律的机会,我们期待像电影《第二十条》那样解除大众心中块垒的结果。
法律上有两件事匪夷所思: 一、保护未成年,居然是保护未成年罪犯,而不是保护未成年
汉字梵海一苇
2024-03-18 23:14:45
1
阅读:857
随风
赞同你的观点。鲁迅百年前就曾说过:“今日不为他人鸣不平,明日何人为我诉不公,今日我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 。法治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进完善的进程,而这就是一个契机。
A陈
杀人犯就是杀人犯,无论他是精神病,还是老人女人或者孩子!!
奔腾
不论男女老少只要是杀人就应该枪毙
仁者 回复 03-19 18:58
说得很好
骑风的男人
我也觉得精神病杀人为啥不犯法,被杀的人多无辜?凭什么?谁订的?
阳光
特别是有些鸟律师,条条框框,说不可能死刑,他们也是生命,理赔也就是最多几万元。我真想一巴搧律师。
无语
孩子不能枪毙,那就养大了再毙吧,其实这几个少魔是懂法的
榜一大哥
[狗头]主观故意跟无意是两回事,还得参考动机。
章JUN.横拍
取消未成法
勿语
明显是法盲
如影随形
[笑着哭]咋办?地狱空荡荡 恶魔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