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位婆婆,拿着菜刀,将儿媳妇养的3只小泰迪,用门夹住头后,一刀又一刀的

在左聊国际 2024-04-15 16:46:50

江苏南京,一位婆婆,拿着菜刀,将儿媳妇养的3只小泰迪,用门夹住头后,一刀又一刀的活活砍死,狗狗全程惨叫,婆婆却没有一丝的怜悯之心。 (来源:小政视频) 据女子称,自己之前和老公单独居住,后来婆婆因为和后公公吵架,被赶出家以后,自己觉得婆婆可怜,便主动将婆婆接到家中居住。 女子因为比较喜欢小狗的缘故,便一直在家中养了3只小泰迪。事发前夕,一只泰迪怀孕,一只还很小,另外一只则养了很多年。 事发当天,女子和丈夫双双有事外出后,婆婆一人留在家中。可万万没想到,残忍的婆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直接从厨房拿着菜刀,对三个狗狗实施了无差别的杀害。 通过家里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婆婆先是用门将小泰迪的头夹住,而后再使用菜刀,一刀又一刀的朝着狗狗身上砍去,狗狗虽然全程惨叫,却没有换来婆婆一丝丝的手软。 女子觉得相当崩溃,为什么自己好心接婆婆来家里居住,她却要如此的对待自己?愤怒的她当即将视频上传到了网上,也由此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肯定是婆媳关系积怨已深,而且没少因为这个狗吵架,所以婆婆才如此的残忍;也有网友称,纵使真的不喜欢狗狗,大不了将它送人,而不是选择伤害,毕竟它也是一条生命。 确实,笔者也赞同这位网友的观点,毕竟每个生命都值得尊重。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并未将虐待、杀害动物定性为违法、犯罪行为,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的三只小狗,并非婆婆所有,而是女子个人的私有财物。 婆婆未经女子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三只小狗砍死,完全可以视为一种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泰迪本身就是婆婆所有,那么无法通过法律严惩婆婆,但如果是她人所有,就完全可以对婆婆处以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次,按照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虽然婆婆存在故意毁坏她人财物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可以给与处罚,但考虑到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且为家庭共同居住人,本着化解矛盾的需要,很难对婆婆予以处罚,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就是可取的。 事实上,这种试图挑战公德的行为,都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仅不应当提倡,更应当严厉禁止。 最后,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案中,发生这样的事,或许真如部分网友所言的婆媳关系激化导致,但无论怎样,都是家风建设存在问题,无论是女子还是丈夫,亦或者是婆婆,都应当静下心来认真反思,从而建立良好、互相尊重的家庭关系。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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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cissy

cissy

7
2024-04-15 23:58

虐杀狂恶魔!令人发指

好的

好的

6
2024-04-16 06:13

天呀,心理是多扭曲呀!可怕

王首道

王首道

3
2024-04-16 09:24

城市养狗确实危害公共安全

芋头112

芋头112

2
2024-04-16 11:46

最毒不过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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