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原配太聪明了!”山东一女子,发现老公转了72万给她表妹,不吵不闹悄悄调查,又得知老公在外有一个私生女。女子收集证据,弄得那对男女措手不及。
(案例来源:齐鲁晚报)
姐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我是真的没办法,请你成全我们吧!我是真的很爱他。 凌晨2点,看着表妹王娟发来的这条短信,38岁的李晓琴胸口堵得慌。
还没等她作出回应,表妹又发来一张她女儿的相片。再次装可怜装无辜,我不想让女儿成为一个私生女,我想给她一个完整的家。
李晓琴气得将手机甩在一旁,其实内心深处她早已经有了答案。王娟却怎么也没想到,她的咄咄逼人,已经彻底激怒了李晓琴。
次日,李晓琴一纸诉状,将表妹王娟起诉到法院,要求她返回72万。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5年前,李晓琴被单位派去外地出差,她担心丈夫陈浩不会照顾两个孩子,想到刚大学毕业的表妹在家没事,便让她帮忙给两个孩子做饭,顺便再辅导一下功课。
在整个家族里,李晓琴是最幸运的女人。她的老公不仅高大帅气,而且还创办了自己的公司,虽说规模不算大,但也是日进斗金。
王娟以前每次来表姐家做客,都羡慕得不得了,她痛快答应了李晓琴的请求。
起初,王娟跟表姐夫陈浩还在相互试探,悄悄观察对方。周末这天,两个孩子吵着要在爷爷那边留宿 ,王娟跟陈浩第一次有了独处的机会。
王娟洗完澡特意穿了一套半透明的睡衣,在客厅陪陈浩看电视。陈浩的眼神总是游离在她身上,看得王娟心中小鹿乱撞,她害羞地回到房间。
王娟故意虚掩着门,此时的她既紧张又充满期待。因为王娟还不敢肯定,陈浩对自己是否真的有想法,就在她想入非非的时候。
陈浩突然蹑手蹑脚地推开她的房门,王娟赶紧装睡,陈浩用手轻轻地抚摸她的脸。可陈浩却迟迟没有下一步行动,就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王娟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这意味着什么,成年人都知道。
两人冲破了道德底线愉快地融合在一起,从此一发不可拾。但凡是有独处的机会,就做起了成人游戏。
李晓琴出差回来,还一个劲地感谢表妹帮她照顾这个家。
直到5年后,李晓琴无意中发现家里的几笔钱去向不明,调取陈浩的转账记录,这才发现这些年陈浩给王娟转了72万。
李晓琴如遭五雷轰顶,冷静之来她并没有直接跟丈夫撕破脸,而是悄悄调查他的行踪,后知后觉 的李晓琴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丈夫跟表妹已相好5年,还孩子都有了。
讽刺的是,这却是她自己引狼入室。
李晓琴掌握了这些证据之后仍然按兵不动,可急于上位的王娟竟蠢蠢欲动,劝说表姐给她腾位置 ,这也太欺负人了。
对于这样没有道德底线的丈夫,李晓琴已没有任何留恋,她只想在离婚时,让丈夫付出应有的代价。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这件事究竟该怎么解决呢?
1:夫妻共同财产被悄悄转移,配偶有权追回
陈浩瞒着妻子,给自己的情人先后累计转走72万,严重侵犯了妻子的利益,违背了婚姻相互尊重,忠实的宗旨。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到本案中来,陈浩作为婚姻的过错方,又在婚前转移财产,只要李晓琴能够提供实质性的证据,在分割财产时,就可以要让陈浩少分或者不分。
2:送出的钱人还能要回来吗?
王娟在明知道陈浩已婚的情况下,还长期跟他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又给他生孩子。不仅违背了婚姻法一夫一妻制,还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3:非婚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院调查发现,陈浩实际上赠与给王娟的是54万,其中一部分是陈浩的个人开销。
最终判决王娟返回43万,剩下的11万当作是陈浩给女儿的抚养费。
孩子是无辜的,可有些人为了达到目的,把生儿育女当成儿戏,让孩子成为筹码。
结束一段糟糕的婚姻,就是新的开始,不跟烂人烂事纠缠,及时止损明智之举。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