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有权就是大爷!”湖南长沙,女子掀翻地铁口一阿姨的草莓摊,拿着棍子扯嗓子叫嚣

大博而化易 2024-04-23 07:08:17

“老子有权就是大爷!”湖南长沙,女子掀翻地铁口一阿姨的草莓摊,拿着棍子扯嗓子叫嚣:“要你在这里胡摆,这是我的地盘,你打110,看他帮你还是帮我?老子有权!”。网友:到底是什么权利让她能这么飞扬跋扈?

4月20日,有网友发出视频,一女子又彻底惹怒全网。

只见长沙某地铁口,小商小贩们知道这里客流量大,当然不愿意放过这个兜售的机会。

所以,地铁口成了香饽饽,商贩们争先恐后占地为王,因为摊位不是固定的,谁来谁占,所以,这一天就上演了丑陋的一幕。

一女子来晚了,她认为那一块是她的地盘,可却被一个大妈摆了草莓。

女子瞬间火冒三丈,拿着一个棍子耍起了活宝,她歇斯底里,气焰嚣张的跟大妈叫嚣。

据发布视频的网友说,女子说地盘是她的,虽然她没有大妈来的早,但大妈也无权霸占,即使报警也没用,她有权就是大爷,就是祖宗,还要求大妈给她下跪。

频频里,我们只看见女子拿着棍子,凶神恶煞喊叫,然后一把推倒大妈的草莓摊,但是没有听到看到,她要求大妈下跪的声音和画面。

很显然,大妈被吓坏了,没有还嘴争辩之力,当女子推倒她的草莓摊,看着新鲜的草莓滚落在地,她赶紧弯腰去捡。

这么大年纪,还出来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还被一个嚣张的女人欺负,吓得瑟瑟发抖,让拍摄视频的网友很是共情,有了流泪的冲动。

可能她想到了自己家里,一把年纪了,还要为生活奔波的长辈。

如果女子真的有权有势,也不可能出来摆地摊。

我觉得她出口狂言,也不过是虚张声势,但是她的欺行霸市,也确实人神共愤。

在我看来,她的内心也是凄苦无助的,找到一个发泄口,就肆无忌惮宣泄出来。

或者,她把她有权挂在嘴边,当做自己的铠甲,毕竟一个女人讨生活,容易受欺负,大妈真要是报警,她立马就怂了。

都是底层的穷苦之人,何必相互为难呢?本来就是违规摆摊,这下子好了,在她推倒大妈的草莓摊时,她也直接把自己推到大众面前,接受狂风暴雨般的轰炸。

所以,为人处世,和气生财,别有那么多的戾气,与人为善,与己有路。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在地铁口摆摊,属于违法行为,应该予以取缔。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十一项,明确禁止在车站、车厢或者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设置摊点等影响疏散的行为,违反此规定的,将受到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占道经营只是违反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但法律还没有对占道经营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所以,法律还要继续完善。

非法占道经营的,对于违者应该责令改正,把她们驱逐走,如果屡禁不止拒不改正,给予罚款,没收经营物品等处罚。

所以,不管是嚣张女子,还是可怜大妈,都要合法经营,在允许摆摊设点的地方售卖,地铁口也是城市的名片,这样的行为会给城市抹黑。

2、女子公众场合,大放厥词,推倒大妈的草莓摊,构成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女子拿着棍子,就像江湖大姐大一样,辱骂恐吓大妈,推倒她的草莓摊,毁坏财物,在大庭广众下闹事,造成大家的围观,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已经构成寻衅滋事,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有人说,言多必失,老子有权这句话。就是打死老子,老子也不敢讲。

这次长沙出名了,地铁口成了私人领地了。谁给她的权利,哪来的底气,要好好查查。

退避三舍吧,家里最少有个科长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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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惕若厉无咎